【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員警於115年9月10日執行勤務中,趁隙竊取民眾財物。文山第二分局獲報後,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主動釐清案情,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從嚴核予歐員一大過處分、調整服務單位、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風紀良窳為警察工作之命脈;文山第二分局秉持「警紀警辦」 、「毋枉毋縱」之立場,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自清自檢,並查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