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勞工局三十日公布今年第二季違法雇主名單,有四八一家業者違法(規),總計開罰金額達2632萬2000元;其中「統聯汽車客運」、「精華光學」使勞工超時工作屢次未改善,分別遭重罰85萬元及60萬元。這波違法業者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這波勞檢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置備出勤紀錄(含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最為嚴重,其次為未依約定全額給付工資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
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大宗。另違反就服法部分,有二家業者涉及就業歧視受罰;至於最低工資法部分,有五家業者計給勞工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
勞工局表示,這波勞檢計有四八一家業者違法(規)並遭開罰,其中「統聯汽車客運」及「精華光學」屢次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為第九次及第六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均達百人以上,分別遭重罰85萬元及60萬元。
另「西北保全」僱用勞工達三百餘人,且分別有給勞工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未給予勞工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未給予勞工每七日至少一日休息作為例假、未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及未給予勞工法定休假日出勤工資,合計裁罰36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最高罰鍰金額100萬元,依目前的裁罰基準,係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另針對實收資本額逾一億元的事業單位,勞動部也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縱為初次違反,最低罰鍰從5萬元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