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新北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三十)日公布今年第二季違法雇主名單,總計開罰四百八十一家業者,罰鍰金額達二千六百三十二萬二千元。其中,「統聯汽車客運」與「精華光學」因屢次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遭重罰八十五萬及六十萬元;「西北保全」則因給薪低於最低工資、未給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等項違規,合計遭裁罰三十六萬元。相關名單已全數匯入「新北勞動雲」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指出,此次裁罰以違反《勞動基準法》大宗,其中最嚴重者為未置備出勤紀錄(含未逐日記載出退勤時間),其次為未全額給付工資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主要為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多為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卻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此外,亦有兩家業者涉及就業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以及五家業者因給薪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違反《最低工資法》。

在重罰個案方面,勞工局說明,「統聯汽車客運」與「精華光學」分別已是第九次及第六次違反使勞工超時工作之規定,加上僱用人數皆達百人以上,因而受到重罰;「西北保全」僱用勞工達三百餘人,同時涉及未依規定給予例假、特休、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及少給基本工資等多項違規,因而併罰三十六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最高罰鍰金額為一百萬元,裁罰基準係依違規次數、僱用人數及違法情節裁量,若事業單位為上市櫃公司,罰鍰金額將加重二十%。陳瑞嘉補充,針對實收資本額逾一億元的事業單位,依勞動部裁處原則,即使是初次違規,最低罰鍰亦自五萬元起跳,呼籲各企業雇主切實遵守法令規定,維護勞資和諧,以免觸法受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