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騎單車抖不停!警查獲毒品毒駕開罰
新北男騎單車異常抖動,警方查獲什麼毒品?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吳姓男子騎乘腳踏車時因身體不斷抖動且左右搖晃,引起警方注意並攔停盤查。在盤查過程中,吳男將一包以衛生紙包裹的白色粉末丟入水溝,企圖規避查緝,但被警方及時發現並查扣。經檢驗確認該白色粉末為毒品海洛因,毛重0.39公克。此外,吳男的毒品篩檢結果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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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員警發現一名男子騎單車時身體異常抖動,上前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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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企圖將白色粉末丟入水溝,經查獲後確認為海洛因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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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毒品篩檢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將依毒品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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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慢車毒駕,將面臨罰鍰並禁止駕駛。
相關組織:
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
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指出,員警在新莊區新莊路543巷一帶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吳姓男子騎乘腳踏車行進過程中左右搖晃,身體不斷抖動,騎乘狀況明顯異常,員警立即上前攔停盤查。
在盤查過程中,當員警要求吳男取出口袋中物品時,吳男先取出針頭蓋,隨後在拿取口袋內菸盒時,疑似趁隙將一包以衛生紙包裹的白色粉末丟入路旁水溝,企圖規避查緝。員警察覺有異,立即撿拾查扣該包裹物。
經檢驗後,該包白色粉末確認為毒品海洛因,毛重0.39公克。警方隨即對吳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等毒品篩檢,結果均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詢問後,警方除依毒品罪嫌將吳男移送檢方偵辦外,涉嫌慢車毒駕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舉發,可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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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問答
吳男因毒駕面臨哪些處罰?
吳男因涉嫌慢車毒駕,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舉發,可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警方為何會注意到吳姓男子?
警方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吳姓男子騎乘腳踏車時身體不斷抖動且左右搖晃,騎乘狀況明顯異常,因此上前攔停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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