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鐵警偵辦南港車站公共危險現行犯案
南港車站火災警報為何響起?
115年10月8日晚間,南港車站因排煙室機房內雜物起火而發出火災警報。起火原因為一名男子在案發地點吸食紙菸後,未妥善熄滅煙蒂並隨手丟棄地上所致。站務人員及時將火勢撲滅,未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鐵路警察局南港所獲報後,已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該名男子,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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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局南港所獲報南港車站發生火災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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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為男子吸菸後未熄滅煙蒂隨手丟棄,引發雜物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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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勢及時撲滅,無造成財損及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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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該名男子。
相關組織:
鐵路警察局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115年10月8日21時16分許,鐵路警察局南港所獲報,20時23分許南港車站所發出之火災警報,為排煙室機房內雜物起火,火勢已由站務人員撲滅。
員警到場,經查為一男子於案發地點吸食紙菸後,未妥善將煙蒂熄滅,隨手丟棄地上進而引發火災,因及時撲滅未造成財損及人員傷亡。
員警立即以刑法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全案調查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延伸問答
這起火災造成了哪些損失?
所幸火勢及時被站務人員撲滅,並未造成任何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
涉案男子被依什麼罪嫌移送?
該名男子因隨手丟棄未熄滅的煙蒂引發火災,被鐵路警察依刑法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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