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5月間採購由中聯製造、福懋供應的油品原料,5月18日率先發現該原料含有苯駢芘14.7μg/kg,卻未依法通報所在地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只通知上游廠商中聯及福懋,中聯及福懋也未在第一時間通報台中市政府,市府今晚(3日)晚依食安法,重罰中聯及福懋最高金額各300萬元。

台中市議會定期會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議員江肇國質詢指出,台糖5月到中聯油廠採購,311號油槽原料油,因檢驗不合格當場退貨,他詢問311油槽原料油去向,是否有被混槽、再製、違反販售,市府是否啟動稽查。衛生局長曾梓展說,今天已進廠稽查,也找來中聯、福懋業者說明。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晚間發布新聞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經調查,福懋參與台糖採購標案,相關油品由中聯受託製造,其脫膠原油在5月11日於中聯311油槽採樣,台糖在5月18日獲知檢出苯駢芘14.7μg/kg後告知中聯與福懋,兩公司得知原料油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後,均未即時向台中市政府通報。

市府綜合查核及業者訪談陳述後,認定中聯及福懋,均未依規定即時履行通報義務,違規事實明確。再審酌兩家公司均屬具規模的油脂業者,並綜合考量資本額、違規行為、產品影響及危害程度,依同法第47條第2款各裁處法定最高額300萬元。

食安處強調,市府將持續追查相關油品流向、下架回收及後續處理情形,並督促業者落實自主檢驗、異常處置與通報機制。對於涉及食品安全的異常資訊,市府將依事證依法查處,確保問題產品能在第一時間受到管控,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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