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採購生弊案外案 調查官設計賭博程式羈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地檢署指揮警、調偵辦桃園市警局資訊室許姓員警涉嫌找2人頭私設資訊公司,藉職務之便長期包攬自己發包的採購案,更進一步查獲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洪姓調查官涉嫌收受30萬元報酬協助許員撰寫博薄博弈軟體提供線上賭博集團使用,許員等3人於6日經聲押禁見獲准,洪員則於8日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調查局對於洪姓調查官涉不法遭羈押禁見一事表示,本局桃園市調查處日前偵辦某貪瀆案件時,另案發現曾於該處服務之洪姓調查官(現已調離該處),曾與經營博弈業者往來,疑協助該業者設計博弈程式,立即自清調查,並同步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115年5月8 日偵辦執行。本案本局將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查辦到底,並召開臨時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姑息護短。
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桃園市警局及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桃園市警局資訊室許姓員警涉嫌雇用被告藍姓、林姓人頭擔任登記負責人及員工成立資訊公司,並於 104年起,利用許員擔任桃園市警局電腦設備等資訊採購案件承辦人的機會,以其成立的資訊公司投標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並得標承攬,而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
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4月27日執行搜索許員等人住所及辦公室等9處,並傳喚許員等被告3人及5名證人,被告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主管事務圖利罪嫌,且該公司另為線上賭博集團提供博弈軟體使用,亦涉犯刑法之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嫌。罪嫌重大,當庭逮捕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但經該法院駁回聲請,檢察官即提起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審,於5月6月經該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調查過程,發現調查局洪姓調查官於109年至112年間,協助許員撰寫博薄博弈軟體(機率參數及影音識別)提供線上賭博集團使用,獲有報酬約新台幣30萬元,涉犯刑法之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等罪嫌,經專案小組再於同年5月8日執行搜索被告洪員住所及辦公室2處,並拘提洪員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洪員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之情事,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禁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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