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酒後稱家人吸毒 警方到場查處未發現違法情事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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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弟弟疑似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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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到場發現報案人有飲酒且獨自一人在家,並未發現其弟或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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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告知報案人應檢具事證報案,並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其無故報案行為。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於115年10月26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弟弟疑似有吸毒情形,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了解。經員警到場查訪,發現報案人鄭姓男子有飲酒情形,現場僅有鄭男一人在家,並未發現其所述弟弟或其他人員,現場目視亦未發現毒品等違法物品。警方已告知鄭男,如確有其所述情形,應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方報案,警方將依法查處;另針對鄭男明知渠弟弟未在該址施用毒品,仍無故撥打報案電話情事,後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究辦。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違法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方報案,警方將依法查處,切勿無故撥打報案電話,以免觸法。
民眾酒後報案稱家人吸毒,警方到場後發現什麼?
臺北市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於115年10月26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弟弟疑似有吸毒情形。員警到場查訪後,發現報案人鄭姓男子有飲酒情形,現場僅有鄭男一人,並未發現其所述弟弟或其他人員,亦未發現毒品等違法物品。警方已告知鄭男,若有確切情事應檢具事證報案,並將針對鄭男無故撥打報案電話的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
延伸問答
警方為何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報案人?
警方到場後,發現報案人鄭姓男子有飲酒且現場僅有他一人,並未發現其弟弟或毒品。警方認為鄭男明知弟弟未施用毒品,仍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因此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
民眾發現疑似違法情事該如何報案?
民眾如發現疑似違法情事,應檢具相關事證向警方報案,警方將依法查處。切勿無故撥打報案電話,以免觸法。
相關組織:
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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