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警違法涉妨害性自主案 新北警主動偵辦:記兩大過免職斷然淘汰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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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分局一名陳姓員警涉嫌妨害性自主,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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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秉持「警紀警辦」原則,主動調查並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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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員警遭記兩大過免職,並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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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分局強調嚴懲違法失紀員警,以維護警察團隊聲譽。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永和分局副分局長林炯棋說明
永和分局陳姓員警涉嫌違法(妨害性自主)案,分局獲悉旋即展開調查,秉持「警紀警辦」原則,針對該員違法犯紀、嚴重破壞警察聲譽之行為,強調秉持毋枉毋縱精神,經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記「兩大過免職」處分,並報警政署核定,依法將其斷然淘汰。
永和分局指出,經查陳員日前因處理協尋失蹤人口案件,進而與未成年少女結識,後續雙方保持聯繫且發生性行為,分局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主動依法依違反《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永和分局嚴正重申,警紀是警察團隊不可退讓之底線,抱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嚴正立場與絕不姑息決心,凡涉及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當鐵腕嚴處、絕不寬貸,堅決汰除害群之馬,以捍衛警察團隊廉潔紀律與整體形象。
永和分局陳姓員警因何事遭記兩大過免職?
新北市永和分局陳姓員警因處理協尋失蹤人口案件時,與一名未成年少女結識並保持聯繫,進而發生性行為,遭記兩大過免職並斷然淘汰。此案依違反《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永和分局強調,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嚴懲重大違法違紀案件,以維護警察團隊的廉潔紀律與形象。
延伸問答
此案的調查過程為何?
永和分局獲悉陳姓員警涉案後,立即展開調查,並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後做出記兩大過免職處分。分局強調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依法將該員移送偵辦。
永和分局對此案的立場為何?
永和分局嚴正重申,警紀是警察團隊不可退讓的底線。分局抱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嚴正立場與絕不姑息的決心,對於涉及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將鐵腕嚴處、絕不寬貸,堅決汰除害群之馬,以捍衛警察團隊的廉潔紀律與整體形象。
相關組織:
永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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