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記憶失敗!特定媒體稱台北市府卡輝達簽約 游淑慧搬契約條款打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2026台北市長選戰激烈,有媒體報導引述「輝達人士」爆料指出,輝達與新光人壽早在2025年即達成共識,台北市府基於政治考量,硬要介入干涉,才拖延到今年2月才定案。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2)日翻出去年舊報導反擊,表示爭議關鍵從非輝達與新壽有無談妥,而是新壽依法依約不得未取得使照就擅自轉手市府地上權「坐地起價」,這是跨黨派共識。
台北市長蔣萬安與其夫人日前接受王偉忠專訪,宣稱「在美國認識輝達工程師直接聯繫上黃仁勳,促成輝達在台北落腳」,引發綠營、側翼不滿。
《自由時報》今日突然報導,輝達內部了解內情的人士今天指出,輝達與新光人壽早在2025年即達成共識,原本去年7、8月即可簽約,輝達留在台北早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反倒是北市府基於政治考量,硬要介入干涉,導致增生爭議,全案拖延到今年2月才定案。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競選辦公室的媒宣召集人周軒也分享該篇報導。
2026 九合一・台北市長之戰 1號郭璽台灣麻將最大黨vs3號沈伯洋民進黨vs5號蔣萬安國民黨+3 11/28 投票・倒數25天 比較 6 位候選人政見 →對此,游淑慧貼出多篇去年報導表示,「這哪需要爆料啊?去年就公開討論過了!媒體難道都忘了?依法依約,什麼時候變成政治干預?」她指出,問題從來不是新壽和輝達有沒有談好,而是新壽有沒有權利把市府的土地直接轉讓給輝達,然後坐地起價私下轉讓出去?當時議會不分藍綠議員都認為這是不可以的。
游淑慧提到,新壽與市府的地上權契約第4.4.1條,對地上權移轉有明確限制,新壽蓋好,取得使照後,經市府同意再轉給輝達,可以。但輝達不要,輝達希望自己設計、自己興建總部;新壽與市府合意解約,把土地還給市府,再由輝達依法取得地上權、自行興建,也可以。一開始新壽不要,市府已經準備其他備用地。最後透過協商和補償,才完成的方案。
游淑慧強調,新壽自己不開發、不取得使照,就直接把地上權轉手給輝達,依原契約就是不可以,新壽與輝達簽訂MOU,是2家企業的商業協議,不能凌駕於新壽與市府原本簽訂的契約之上。她還說,去年10月14日社民黨議員苗博雅還特別開直播,解讀市府與新壽的地上權契約,也清楚指出第4.4.1條的移轉限制,「所以這個問題根本不分藍綠,也不是什麼秘密」。
游淑慧直言,現在卻有人拿一年前就公開討論過的事情,重新包裝成「內部人士爆料」,再加上「政治考量」、「選舉目的」的指控。她說,守法、守約,是政府最基本的責任,不能做的事,不會因為換一個市長就突然變成可以,更不應該因為選舉到了,就把當年藍綠議員共同關切的契約問題,硬拗成政治陰謀。
游淑慧說,輝達最後順利落腳台北,靠的是解決問題、完成合法程序,而不是要求市府違反契約,舊聞可以重提,但不能把已經公開的事實,重新包裝成政治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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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是否干預輝達與新光人壽簽約?
針對媒體報導引述「輝達人士」指稱台北市政府基於政治考量干預輝達與新光人壽簽約一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提出質疑。游淑慧指出,爭議的關鍵並非輝達與新光人壽的協商,而是新光人壽依據與市府的地上權契約,不得在未取得使用執照前擅自轉售市府地上權給輝達,此為跨黨派議員的共識。她強調,新光人壽與市府的契約條款明確限制地上權的移轉,若要轉讓需經市府同意,且輝達希望自行設計興建,最終方案是透過協商與補償完成,而非市府政治干預。
新光人壽與台北市政府的地上權契約有何限制?
根據契約第4.4.1條,新光人壽在取得使用執照後,需經台北市政府同意才能將地上權轉讓給輝達。若新光人壽未取得使照即擅自轉手,則違反契約規定。
輝達在台北落腳的過程為何?
輝達最終順利落腳台北,是透過解決問題並完成合法程序。此過程涉及新光人壽與市府的地上權契約問題,最終透過協商與補償,由輝達依法取得地上權並自行興建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