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升溫!進入流行期 擴大「7類人」有症狀免篩先用藥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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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宣布流感疫情進入流行期,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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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適用對象包含醫事人員、長照機構人員、幼托人員、學生、高風險族群的同住者或照顧者、特定行業工作者及人口密集機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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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類流感症狀的7類對象,經醫師判斷後,不需快篩即可使用公費藥劑,以把握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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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呼籲民眾注意個人衛生防護,有症狀應就醫並充分休息,痊癒後再上學,以防疫情擴散。
相關組織:
疾管署
疾管署今(18)日表示,依流感監測資料顯示,近期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且持續上升,將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的7類流感高傳播族群都適用,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
擴大7類對象包含:
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有類流感症狀免篩就能用藥 疾管署籲:別上學
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及易剋冒。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
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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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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