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有網友在通訊軟體threads貼文指稱,在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村1處露營區,發生有不明男子,涉嫌由男廁拿手機往隔壁女廁偷拍的事件。埔里警分局表示,10月25日晚間11時許獲報,立即調派員警前往調查。訪查業者發現,營區內監視器均未使用,再以報案人所拍攝的涉案人照片,排查在場可疑人員,檢查手機相簿等等,初步都未發現偷拍行為人或相關影像資料。目前已請被害人至派出所完成案件受理程序,後續將依刑法妨害秘密罪等相關罪嫌,積極調查偵辦。

埔里警分局表示,偷拍他人沐浴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可能涉犯妨害秘密罪嫌,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相片、影片內有性行為、或有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身體隱私部位,將另外構成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若偷拍對象為未滿18歲的兒童或少年,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責將大幅加重。

埔里警分局也強調,若發現偷拍事件,或性影像被他人拍攝。當下,請保持鎮定,記住對方特徵,大聲嚇阻並向場所管理人員求援,要求調閱及保留監視器畫面!人身安全有緊急危害時,請立即撥打報案專線110,或尋求鄰近警察機關協助。當他人持有你的性影像時,不要聽從指示見面、交付金錢或攝錄更多性影像傳送,以免產生更大的傷害。

照片來源:翻攝埔里警分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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