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63萬助理費 新北議員白珮茹遭訴求刑8年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在新北市連任5屆的國民黨議員白珮茹被查獲涉嫌詐領助理費63萬元貪瀆案,士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偵辦,113年9月間執行搜索,並約談白珮茹等11名偵訊後,諭令白珮茹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今(2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詐欺罪嫌起訴白珮茹,並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以示懲戒。
檢方起訴指出,白珮茹自95年起擔任台北縣及新北市議會多屆議員,明知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係由議會依法編列預算,用以支應公費助理薪資及相關費用,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竟以「虛報人頭助理」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
白珮茹指示不知情之助理製作不實聘用文件,經其簽名後,向新北市議會虛偽申報聘用簡某(其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另為緩起訴處分)擔任公費助理,使議會承辦人員陷於錯誤,將不實聘用事項登載於公費助理薪資清冊,並按月將含春節慰問金的公費助理薪資等款項匯入簡某帳戶。待入帳後,再由簡某領出交由白珮茹私用。白珮茹自98年9月至100年3月止,共計詐領助理補助費新台幣63萬元。
檢調調閱公費助理申報資料、薪資帳戶及金融交易紀錄,並分析相關資金流向,查明助理實際任職情形及款項最終流向後,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白珮茹住居所、服務處等處,以釐清相關案情。
經檢察官綜合被告白珮茹歷次供述、相關證人證述、公費助理聘用資料、金融帳戶交易紀錄及扣案證物等事證,認被告白珮茹犯罪嫌疑明確,據以偵結起訴。
檢察官審酌被告白珮茹長期擔任民意代表,竟貪圖小利,以虛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有違選民託付,且偵查中屢屢翻異前詞,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以示懲戒。另就犯罪所得63萬元,亦依法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以澈底剝奪不法所得。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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