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新規落地,錨定用途護好英魂棲息地/羅登廉
羅登廉(作家、文藝評論家)
劃定用途紅線,給無聲的紀念碑永久安寧。
新修訂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從11月1日起開始施行,把很多過去模糊的管護邊界理順了。新規明確未確定保護級別、零散分佈的烈士紀念設施管護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烈士紀念設施用途,不得買賣、抵押烈士紀念設施。
我們印象裏的烈士紀念場所,是城市裏規模規整的陵園,有圍牆,有展廳,還有專人常年值守。可還有很大一部分,藏在鄉間小路旁,山坡林地間,可能只是一方小小的墓碑,一塊刻著名字的石碑,沒有掛牌,沒有編制管護人員。時間久了,周邊土地流轉、村鎮改造,這些地方很容易被忽略,偶爾會被挪作他用。
這些零散的紀念點,體量不大,承載的分量卻不輕。它們不是旅遊專案,不是可以盤活的資產,只是留給後人一個落腳的地方,方便路過的人停下來,安靜地記起曾經在這裏付出生命的人。一旦用途被隨意更改,土地流轉之後,石碑被推倒,墳塋被平整,那一段和這片土地綁定的記憶,就很難再找回來。
這次新規把零散設施的管護責任單獨列出來,補上了之前容易鬆動的一環。在分級保護體系裏,高等級紀念設施一直有穩定的維護資金和人員管理保障,而散落各處的點位,常常處在管理的縫隙裏。有的地方委託村裏老人照看,有的依靠退役軍人服務站定期巡查,管護方式靈活,但責任主體如果沒有寫清楚,遇上征地、項目開發,就容易出現爭議。
禁止買賣和抵押,是一條不能逾越的底線。這類設施本來不具備商品屬性,不能按照普通不動產的方式去處置。如果允許流通,就會把紀念意義換算成經濟價值,使原本莊重的地方變了味。這條規定,其實是把紀念設施從市場交易的框架裏剝離出來,賦予它獨有的屬性。
新規出臺只是第一步,真正的難點在基層的日常管護。不少偏遠地方的零散烈士墓,交通不便,常年風吹雨淋,碑體風化、雜草叢生是常態。確定管護人之後,經費怎麼持續保障,巡查頻次怎麼安排,損壞之後由誰申請修繕,這些細小的問題,不會隨著辦法施行自動解決。有的鄉鎮參與管護的人手不夠,他們同時要看管十幾處點位,很難做到面面俱到。
當然,也不用把保護理解成一味地封閉,完全不允許周邊有任何變化。村鎮發展、鄉村建設一直在推進,合理規劃和保護並不衝突。關鍵是任何改動之前,先分清邊界,不能借著開發的名義,悄悄擠佔紀念空間。在規劃方案裏,先要把這些點位的位置、範圍固定下來,納入地方的空間台賬,待後續項目推進時,才不會無意識地侵佔。
這樣,民眾對它的理解,才會慢慢跟著新規調整。過去不少村民覺得,家門口一塊舊石碑,時間久了就只是一處舊物。以後會慢慢明白,不管有沒有定級,只要是烈士紀念設施,就有固定的用途,有不能觸碰的邊界。路過時不隨意踩踏,也不隨意在它周圍堆放雜物,這種自覺和制度條文一樣重要。
制度劃出紅線,是給這些沉默的紀念地一層“硬保護”。宏大的紀念場所需要維護,散落在鄉土間的碑和墓,同樣不能遺忘。它們紮根在土地上,和當地的村莊、山林共生,守住它們,就是守住這片土地上獨有的記憶脈絡。
往後再走到鄉間,遇見一方無名或者有名的烈士墓碑,知道有一條規則在托著它,不會輕易被挪走、變賣。這種安穩,不是什麼宏大的口號,是對逝去者最樸素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