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停霸王車吞上百筆罰單 面對多重執行壓力車主低頭繳罰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賴姓車主積欠多達 505件交通違規罰單、費用及牌照稅等案件還停「霸王車」,滯欠金額達17萬6227元不肯繳納,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官透過「扣存款、扣出資、扣薪資」多管齊下的精準執行,促使這位交通違規大戶認栽清償,捧著現金繳清罰鍰。
這位賴姓車主有「114年度牌照稅」、「114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及「汽車駕駛人在公有收費停車場停車未依規定繳費」等多項車輛相關稅費罰鍰案件。
經移送機關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及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自114年7月起陸續移送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調查義務人之財產,除依法執行其銀行存款與信用合作社出資額外,近日再核發扣押命令執行其薪資債權。賴姓車主在面對多重執行命令的壓力下,隨即主動至台北分署將所滯欠之罰鍰稅費全數繳清。
台北分署表示,本案透過精準執法促使義務人由被動逃避轉為主動履納,不僅展現義務人回歸法治軌道、落實守法責任之正面法遵效果,更具體發揮警示作用,引導用路人恪遵交通規範,深化全民法治意識。
台北分署呼籲,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係為便利公眾使用,使用者理應依規定付費,切莫心存僥倖,恣意大停「霸王車」或拖欠各項交通稅費及罰鍰。台北分署對於惡意的交通違規大戶,必定強力執行,絕不寬貸;義務人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罰鍰,應主動聯繫台北分署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面臨行政執行,得不償失。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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