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前主播當營運長月領6萬被FIRE 怒告女星老闆卻慘敗
前主播黃惠蘭指控女星張鈺凰無故解僱,要求確認僱傭關係並追討薪資,結果為何?
前主播黃惠蘭指控女星張鈺凰公司無故解僱她,要求確認僱傭關係並追討每月6萬元薪資,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為委任關係,判決張鈺凰勝訴免賠。法院查出,黃惠蘭領取的款項註明為「顧問費」且匯入第三方帳戶,對話紀錄也顯示非典型的雇主指揮監督模式,因此不採信黃惠蘭主張的僱傭關係。黃惠蘭追討的欠薪27萬元及後續薪資請求均被駁回。
號稱28歲就年薪400萬的前主播黃惠蘭,2024年合作女星張鈺凰,掛名她公司「風霈國際傳媒」的營運長,每個月領6萬元,領了將近1年後,張鈺凰不再付錢,兩女為此撕破臉,黃惠蘭提告主張自己是風霈公司員工卻遭到無故解僱,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以及按月給付6萬,不過台北地院查出,黃惠蘭所領的「薪水」都由另一名女子收受而且有註明顧問費,從張鈺凰與黃惠蘭的對話看不出雇主指揮監督勞工的互動方式,可認定雙方是委任關係並非僱傭關係,判決張鈺凰勝訴免賠。
黃惠蘭曾在民視、鳳凰衛視等電視台播新聞,與富商男友交往不到半年就閃婚離開主播台,但丈夫因金融風暴事業重挫,她一度慘到只剩12元,後來又得知枕邊人外遇,豪門婚姻10年告吹,黃惠蘭走出婚變低潮,在大稻埕百年老屋開餐廳成為老闆娘。
張鈺凰從模特兒轉型演員,演出《世間路》、《愛上千金美眉》等電視劇之前,已與歌手蘇見信未婚生女卻為男方星途隱瞞實情,曾引發軒然大波,2010年與籃球國手蕭偉傑結婚,並退居幕後轉為經紀人、製作人,2020年成立風霈文化有限公司,2025年變更為現有名稱。
黃惠蘭自認2024年5月中開始跟張鈺凰共同經營風霈公司,以營運長的身分對外牽線廠商、進行商業合作,月薪是6萬元,但兩人對於公司發展方向意見不合,2025年6月她問張鈺凰為何上個月薪資還沒入帳?張鈺凰說已在4月底解聘她,讓她感到錯愕,即使表明沒收到正式通知、仍有意願提供勞務,張鈺凰仍不理她,無預警把她退出LINE工作群組,還發律師函終止合作關係,她申請勞資調解沒共識,逼不得已才提告。
張鈺凰的說法卻是另一個版本,她借重黃惠蘭的媒體專業經驗,從2024年6月到2025年4月每個月付6萬元顧問費,並同意黃惠蘭使用風霈營運長的頭銜,實際上黃惠蘭自己有開公司,不會為風霈工作,也不受她指揮監督,只是會參考黃惠蘭從資深媒體人角度所提出的看法;兩人拆夥是因為黃惠蘭想進軍中國大陸的短影音直播帶貨市場,邀她加入但遭到拒絕後,黃惠蘭從此無心當顧問,她才終止合作關係。
北院調查,風霈公司每個月匯6萬元都不是匯入黃惠蘭名下,而是她指定的郭姓女子帳戶,匯款資料都附注「顧問費」;黃惠蘭的名片雖寫營運長,但只看職稱無法佐證她是受僱員工,張鈺凰曾以通訊軟體對黃惠蘭表示「你不要分心其他」、對於黃惠蘭的提案回覆「先不要」,但一般委任合作關係中討論工作也會如此,這幾句話不代表張鈺凰以老闆身分發言、黃惠蘭以員工身分接受管理。
對於黃惠蘭主張風霈公司為她投保勞健保,可證實她是受僱員工,法官指出,勞工保險條例和勞退條例的參加者都不限勞工,不能因為風霈公司為黃惠蘭投保,就認定雙方是僱傭關係。
黃惠蘭追討欠薪27萬、確認自己是風霈公司員工,以及公司從2025年7月29日發律師函當天起算按月給付6萬,都被法院駁回。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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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蘭與張鈺凰的公司之間為何被認定為委任關係而非僱傭關係?
法院認為黃惠蘭領取的款項註明為「顧問費」並匯入她指定的第三方帳戶,且雙方對話內容未能顯示雇主對勞工的指揮監督關係,因此認定為委任關係,而非僱傭關係。
黃惠蘭曾有過哪些經歷?
黃惠蘭曾擔任民視、鳳凰衛視等電視台主播,經歷過一段豪門婚姻,後因丈夫事業重挫及外遇而結束。她走出婚變後,曾在大稻埕開設餐廳成為老闆娘。
張鈺凰的演藝及事業經歷為何?
張鈺凰從模特兒轉型為演員,演出多部電視劇。她曾與歌手蘇見信未婚生女,後與籃球國手蕭偉傑結婚,並退居幕後擔任經紀人、製作人,成立公司後變更為現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