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大陸傳出豪擲360萬元,委託被指為閃兵集團主謀的陳志明協助辦理免除兵役,後續因陳男收取款項後斷絕音訊,王大陸憤而提告對方詐欺。新北地檢署經深入偵查後認定,兩人係本於自由意願協議閃兵的勞務對價,陳男屬於地下代辦業者而非純粹詐欺集團,失聯主因是案入獄服刑導致無法依約履約,本案性質歸屬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爭議,因此對陳男裁定不起訴處分。
 

詐團主嫌陳志明收錢不辦事 稱入獄服刑才失聯

 
王大陸指控,陳男於2024年9月間自稱人脈資源豐沛,且有能力居中擺平各種繁雜事務,誘使他透過當面交付現金及銀行轉帳等途徑,先後交付高達360萬元,事後卻人間蒸發。陳志明到案後則辯稱,收受資金是為了替王大陸操作兵役體位變更並爭取免役資格,自己是因為入監服刑而短暫喪失與外界聯繫的管道,才耽誤了後續代辦約定的進度,強調自己絕非詐騙集團成員。
 
檢方深入調查發現,雙方自2024年9月開始利用通訊軟體微信展開協商,陳志明曾對王大陸表示,「雖然我跟你哥10多年的交情,但一碼歸一碼…你不是一般人,你們圈內人的價格不能跟一般人比較,何況你的狀況又是到了極限」、「藝人我處理得多,隨便問都能問到我,沒人沒過,只是你時間太緊迫,加上你隨便都被認出來」等語。
 

過程收取證件安排醫療院所 檢方認定屬民事範圍

 
檢察官指出,陳志明自2010年起便長年替應服兵役者操作規避兵役管道,過往曾多次協助演藝圈人士及多位一般役男順利取得免役資格,客觀上具備地下代辦免役的實際運作經驗與能力,並非空手套白狼的詐騙集團。此外,陳男與王大陸是在衡量其具備公眾人物身分,且即將面臨徵集令的壓力等風險後,經由雙方自由磋商而敲定委託費用。
 
過程中陳男曾派專人向王大陸收取相關證件、居中引介排定指定醫療院所,並逐一指導體檢時的應對與檢測環節。王大陸也陸續依照約定支付對應款項,顯見兩人對於委託承辦的項目以及報價有著充分理解與合意,彼此之間存在勞務與金錢交付關係。
 
檢方進一步審酌,陳志明事後是因遭到通緝而被捕入監,才客觀陷入無法繼續履行約定內容的窘境,倘若依照陳男過去長年積累的代辦管道與作業流程,客觀評估本有機會替王大陸達成免役目標。因此全案純屬私法上的民事債務不履行範疇,並不構成刑事詐欺罪責,最終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