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因捲入公務背信案件,在接受台中地檢署訊問後,獲准以30萬元交保並受限制出境與出海之處分。對此,環境部今(14日)表示,已依權責完成人事更迭,即日起解除顏旭明的署長職務並調任為非主管職,其缺額將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暫代。

 

環境部在聲明中強調,對於顏旭明涉及案件一事保持高度關注,將秉持公開透明且遵守法治的精神,全程配合檢調機關的各項調查。為協助司法機關儘早查清事實真相,環境部已指示環管署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詳盡提供調查所需的各類證據與說明,以捍衛公務體系的清廉形象與社會聲譽。

 

環境部進一步指出,為了確保司法調查的公正性,並讓當事人能全心處理後續的法律爭議,才決定調整其職務。考量到環管署目前的業務量龐大,且正值汛期防災的關鍵階段,為了維持行政體系的穩定運行及環境管理品質,署長一職暫由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以確保各項環境保護工作能順利銜接。

 

此外,環境部重申,廉潔是公務人員最重要的職業守則,也是政府推動政務的根基。針對顏旭明的案件,後續將依據司法調查的具體結果進行處理,並強調若有違法情事將「絕不寬貸」。環境部強調,未來會持續加強內部廉政的監督管理,要求全體職員均須以最高的道德標準來自我規範,務求不負社會各界對環境部專業與清廉的高度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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