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駱姓女子與邱姓女友同居多年,疑因情緒失控屢次施暴,去年2月雙方僅因言語爭執,駱女即將邱女推倒撞地板,並拿撞球桿毆打、再用打火機燒衛生紙毀容,邱女因此重傷死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29)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駱女徒刑9年8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駱女與邱女原為同居伴侶關係,她們於114年2月4日凌晨在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之同居處所內發生言語爭執。駱女主觀上雖無置邱女於死之意,但是客觀上能預見人於跌倒時頭部若受重創可能導致傷重死亡之結果,竟徒手推倒邱女,使邱女後腦杓撞擊地面,受有左側枕骨至顱底前後向線性骨折之傷害,造成邱女腦損傷而當場死亡。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駱女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之刺激,犯罪之手段,被告與被害人邱女之關係,被告違反義務之程度,本案犯罪所生之損害,暨被告之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犯罪後之態度,並考量被告之社會賦歸可能性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有期徒刑9年8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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