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停擺模式」啟動!沒監委彈劾、 政治獻金裁罰全卡住
📋 重點摘要
●
監察委員於7月31日卸任,監察院即日起進入「無監委」空窗期。
●
在新任監委就職前,彈劾、糾正、政治獻金裁罰等重要監察職權將全面停擺。
●
即使已移送懲戒法院的彈劾案件,若一審判決出爐,也可能因無人決定上訴而受影響。
●
國家人權委員會因委員由監察委員兼任,也將同步停止運作。
第6屆監察委員31日正式卸任,監察院今天(1日)起進入「無監委」空窗期。由於新任監委人事同意權仍待立法院審查,監院內部坦言,在新任監委就職前,彈劾、糾正、政治獻金裁罰等重要監察職權都將全面停擺,就連已移送懲戒法院的彈劾案件,若一審判決出爐,也可能因無人決定是否上訴而受影響,不過民眾陳情案件仍會照常受理。
總統賴清德日前已提名第7屆監察委員人選,立法院預計8月6日舉行人事同意權公聽會,並於8月11日至24日進行審查,預定9月29日新會期開議當天,以記名投票方式處理同意權案。不過,外界普遍不看好這波提名名單能順利過關。
監院人士指出,2005年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也曾因監委懸缺出現長達3年半的空窗期,當時監察院僅能維持基本行政運作,例如持續受理民眾陳情,但彈劾、糾正、糾舉等監察權限均無法行使,案件實質審查全面停擺。
監院人士表示,雖然監察調查處在空窗期間仍會持續蒐集重大案件資料、進行前置作業,但必須等新任監委上任後,才能正式啟動調查程序。以江國慶冤案為例,當年即是在監委空窗期間先完成資料蒐整,待新任監委就任後立即接手調查,最終促成平反。
至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政治獻金業務,監院人士說明,一般申報作業仍可持續進行,但涉及裁罰案件,依法須交由監委組成的廉政委員會審議,因此沒有監委便無法作成裁罰決議。
此外,已由監察院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的案件,若在空窗期間收到一審判決,因依法須由監委決定是否於20天內提起上訴,在沒有監委的情況下,相關救濟程序也將受到影響。
監院人士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由監察委員兼任,隨著監委卸任,人權會也同步停止運作。由於人權會所有對外意見書、系統性調查及研究案,都須經委員共識決,現階段將無法以人權會名義對外發聲或啟動相關業務。
(延伸閱讀:監院明日起無監委 新人事案立院9/29投票)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