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相聲演員黃逸豪今年9月11日在新北市永和區住所附近遭人駕車撞傷,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偵辦,查獲暱稱「K」的陸籍人士疑因不滿黃逸豪相聲揶揄中共,以45萬買凶,駕車撞黃「斷手斷腳」,檢方偵查後,今(21)日將鄭姓男子等5名台籍被告依重傷害未遂等罪起訴,並分別求處2年7月到5年6月以上徒刑。

檢方起訴指出,暱稱「K」的大陸地區人士,因不滿黃逸豪公開批評中共政權之言論,涉嫌以45萬元為報酬,委託被告鄭男蒐集黃逸豪個人資料,並要求使黃逸豪受傷住院,無法於9月20日進行原定演出。鄭男應允後,自7月25日起至8月間,以跟監及在黃逸豪使用的機車裝設GPS定位器等方式,持續掌握黃逸豪行蹤、出入場所及生活作息,並將蒐集所得之個人資料交付「K」,因而取得25萬元前金。

其後,鄭男與游男共同策劃以製造假車禍方式傷害黃逸豪,使其斷手斷腳、住院而無法演出。鄭男先交付10萬元予游男,再由游男以事成後支付10萬元報酬為條件,委託黃男執行,並先交付9萬元供購買犯案車輛。黃男則找來范、廖2男共同參與。

黃、范等人於9月8日購買車輛,並於9月9日、10日先後前往新北市永和區黃逸豪居所周邊勘查及監看,因原購車輛故障,改以其他車輛作為犯案工具。9月11日上午7時31分許,黃男駕車搭載范、廖2人前往黃逸豪居所附近埋伏, 約定由黃男負責駕車衝撞、范男在巷口監看黃逸豪動向、廖男在車內監看錄影,以供事後回報犯罪結果及請領報酬。

當天下午4時54分許,范男發現黃逸豪騎乘機車返回居所附近,立即通知黃男,黃男隨即駕車衝撞黃逸豪,廖男則在副駕駛座錄影。不過,黃男於衝撞過程中聽聞黃逸豪慘叫而停止犯行,致黃逸豪受有右骨盆挫傷,未發生重傷害結果。

案發後,黃男等人為向境外人士回報犯行成果,涉嫌假借協助交通事故理賠名義,取得載有黃逸豪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病歷等 個人資料之診斷證明書。黃男於9月12日將診斷證明書翻拍後,透過通訊軟體傳送予游男,再轉給鄭男再傳送予「K」,以回報黃逸豪傷勢及請領報酬。惟「K」因不滿黃逸豪僅受輕傷,遂拒絕支付約定之20萬元尾款。

新北檢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及深入蒐證,發現肇事者事前曾長時間埋伏,且考量告訴人身分及其公開發表之政治言論,研判可能涉及境外勢力策劃之暴力犯行,於是由機動組主任檢察官劉恆嘉、檢察官葉國璽指揮新北市警永和分局、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團隊積極偵辦,自10月6日起先後執行3次搜索,共計8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5人獲准。

檢察官偵查後,認鄭男等5人涉犯重傷害未遂罪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嫌;被告鄭男另涉犯刑法之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嫌,依法起訴,並審酌被告等人甘為境外敵對勢力效勞,意圖在我國社會製造寒蟬效應,嚴重挑釁我國民主法治底線,惡性極重。且被告等人預謀策劃,以具高度致命危險之車輛進行蓄意衝撞,無視他人生命安全,對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難以估量之危害。為捍衛國人言論與免於恐懼之自由,建請法院對被告等人量處2年7月以上到5年6月以上之刑嚴予懲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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