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火場勘察車結合行動辦公室及行動實驗室功能。


新竹市消防局獲中央補助84萬5,000元,市府配合編列315萬5,000元,總經費400萬元建置「火災現場勘察車」,創新導入「行動辦公室」與「行動實驗室」概念,整合火場勘察、科學鑑識、影像紀錄及受災戶服務等功能,讓火災調查與便民服務同步前進火場。勘察完成後,受災戶即可於現場申領火災證明書,免去備齊文件、往返機關的奔波,全面提升火災調查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

高虹安市長指出,火災證明書是受災戶辦理保險理賠、租屋善後及稅捐減免等事項的重要文件,過去申請時須檢附相關身分及權利證明文件,民眾若資料不齊,往往需再次往返辦理。為減輕受災戶負擔,消防局設置「火災調查行動辦公室」,由火調人員於火場勘察完成後,現場協助翻拍受災戶基本資料、確認身分,並透過行動電腦及可攜式印表機,直接核發火災證明書,將服務模式從「民眾自行到局申辦」轉變為「機關主動受理、現場立即核發」,減少受災戶在災後辦理保險理賠、稅捐減免及後續善後時的奔波。車內同時規劃具隱私性的筆錄空間及獨立電源設備,即使火場停電,也能維持基本行政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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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場勘察車置物艙採抽箱櫃及抽屜櫃設計,可分類擺放各式勘察器材。

消防局說明,勘察車設計處處以受災戶及第一線人員需求為考量,車輛中段規劃行動筆錄空間,設置折疊式桌面及拉簾,讓受災戶能在具隱私性的環境中完成筆錄;車上配置最大輸出1,000W的行動電源,即使火場斷電,電腦、印表機及照明設備仍可維持運作。此外,座位區與置物艙之間設有封閉式隔板,降低勘察器材所沾附的煙燻及化學氣味進入車內,兼顧使用舒適性與作業環境。

過去於縱火案件或化學火災現場發現可疑液體時,須採樣送回實驗室檢驗,需等待一定時間。此次勘察車配置可攜式拉曼光譜儀及AI筆記型電腦,內建超過2萬5,000筆光譜資料庫,涵蓋有機、無機化學品、易燃性液體及爆裂物等,可於現場進行比對初篩,並依GHS及NFPA 704規範提供化學安全資訊,作為現場指揮及人員防護、處置的參考。儀器另具備穿透量測模式,可隔著信封、牛皮紙袋或樣品瓶直接檢測,無須開封證物,即可兼顧證物完整性及現場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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