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AI治理策略趨軟 缺乏專法與專責機構恐存漏洞
亞太地區在人工智慧(AI)治理的討論已超越是否該監管,轉向如何有效執行治理、展現可靠性並建立公眾信任。然而,《Iapp.org》報導指出,相較於區域領先者新加坡,紐西蘭的AI治理方式顯得較為零散,缺乏專門的AI法規、專責監管機構,以及針對AI廣泛制定的相關法案。
紐西蘭政府鼓勵AI技術的採用,但主要透過現有法律和實務指南來管理風險,而非制定新的專門立法。例如,紐西蘭商業、創新和就業部(Ministry of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Employment)於 2025 年發布的「紐西蘭AI策略:自信投資與企業負責任AI指南」,雖然強調提升AI採用、建立治理框架、評估風險及透明營運,但這些指南並未創設任何新的法律義務,且在實際操作層面提供的明確性有限。
此外,紐西蘭政府首席數位長(Government Chief Digital Officer)的「公共服務AI框架」及生成式AI指南,雖鼓勵各機構實施治理、維持有意義的人工監督,並對AI輔助的決策負責,但這些指引皆不具法律約束力。紐西蘭Ministry for Regulation發布的「負責任AI實踐」也鼓勵監管機構運用AI,同時確保人類對監管決策負最終責任,然而,保留人工審核不一定能有效避免自動化偏見或過度依賴AI生成的結果。
現行紐西蘭法律,如《2020年隱私法》、《1993年人權法》以及消費者保護法等,雖然適用於AI的應用,但它們最初並非為現代AI系統所設計。這些法律能處理過度資料收集、透明度不足、資安漏洞及個人資訊不準確等問題,卻未能充分涵蓋AI模型的模糊性、推論過程、潛在偏見及問責機制。
《Iapp.org》分析認為,紐西蘭這種「輕觸式」(light-touch)的治理方式,或許能促進創新,但也可能導致治理發展不均,並在損害發生後才能被動應對。紐西蘭的隱私專業人士面臨一項挑戰:如何在缺乏具體法律義務或對「負責任AI控制措施」缺乏共識的情況下,推動負責任的AI控制。目前,紐西蘭的AI採用壓力主要依賴信任和聲譽來管理。對此,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專員Denise Wong曾表示,「規則清晰度等同於使用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