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泓德能源涉花蓮鳳林光電開發弊案,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遭調查局人員搜索,總計拘提被告與證人共34人到案。承辦檢察官認定包含前鳳林鎮長蕭文龍、花蓮縣農會前總幹事官俊彥、泓德公司董事長謝源一、總經理周仕昌等8名被告,均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向法院聲請羈押。花蓮地方法院昨(22日)深夜裁定蕭文龍等7人羈押禁見,僅廖姓財務長獲請回。
 

上市巨頭涉花蓮光電弊案 共34人到案

 
據悉涉案的上市公司泓德能源於2019年看中鳳林鎮地勢平坦且日照條件優良,陸續進行多處光電案場的整合與申請,開發面積一度突破千公頃,因而引發在地民眾強烈抗議。檢調單位懷疑,業者為了平息反對聲音並加速行政審查進度,涉嫌利用多重轉帳手法製造金流斷點,再藉由地方回饋的金名義向具備影響力之人士實施行賄,傳出涉案金額近5000萬元,其中前鎮長蕭文龍與前花蓮縣農會總幹事官俊彥疑有收受龐款項之情事。
 
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北市調查處、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中市調查處、花蓮縣調查站、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屏東縣調查站、桃園市調查處等單位,於21日執行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鳳林地區共55處地點展開搜索,並約談當事人及相關證人計34人到案說明。
 

泓德能源5高層遭羈押 前鳳林鎮長也被押

 
經過專案小組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蕭文龍、官俊彥等8人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部分涉及罪名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具體事實足認其有逃亡、滅證、串證共犯及證人之風險,具備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因而向台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此外,另有7名被告經諭知交保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剩餘被告則予以請回。
 
花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做出裁定,泓德能源董事長謝源一、總經理周仕昌、工程處執行副總李永清、資深協理謝紫燕、前風光聚能總經理林俊呈,以及前鳳林鎮長蕭文龍、前花蓮縣農會總幹事官俊彥等7人羈押禁見。目前全案仍由檢調單位持續深入偵辦中。(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