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代購國外食品要注意!未經查驗、無中文標示恐挨罰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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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及海外代購國外食品需遵守相關查驗及標示規定,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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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常誤以為少量代購或轉售食品不受法規限制,但仍須符合食品輸入及販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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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外攜帶食品入境有數量及種類限制,例如一般食品價值不得超過1,000美元且重量不超過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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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呼籲民眾在代購或販售國外食品前,應先了解相關法規,以免觸法。
【記者 謝雅情/南投 報導】隨著網路購物及海外代購盛行,國外食品透過社群平台、網路賣場等管道販售的情形日益普遍。縣府衛生局提醒,無論是自行從國外攜帶食品入境,或透過郵寄、代購及網路等方式輸入食品販售,都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查驗及標示事項,切勿因販售數量少或僅提供少數消費者購買,就忽略法規要求。違規販售未經查驗的輸入食品,或販售未依規定標示的食品,均可能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民眾常誤以為請國外親友代購食品,或出國旅遊後將吃不完的食品上網轉售,只要數量不多就沒有問題,但仍須遵守食品輸入及販售相關規定。例如:請長期居住韓國的朋友代購嬰幼兒食用米餅寄回臺灣,並在網路上宣稱提供韓國食品代購服務;另一案則是赴日本旅遊時,購買多款膠原蛋白錠等食品,返臺後將剩餘食品放網路販售。兩案經民眾檢舉後,由主管機關查證,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罰鍰。衛生局提醒,食品即使是透過親友代購、郵寄或個人旅遊攜帶入境,也不能因此忽略輸入查驗及販售規定。
此外,民眾自國外攜帶食品入境時,應留意輸入數量及相關限制。一般食品須符合價值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膠囊錠狀食品則有單種最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且須為原包裝之規定。
衛生局長陳南松呼籲,民眾從事國外食品代購或網路販售前,應先確認食品輸入、查驗及中文標示等相關規定,切勿因一時方便而觸法。相關輸入食品查驗申請流程及規定,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bit.ly/3c8Kw78)查詢。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可電洽縣府衛生局服務專線049-2231994。(照片記者謝雅情翻攝)
相關人物:
陳南松
相關組織: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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