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惡意造謠影響選情 黃馨慧競總嚴正聲明:正式提告絕不寬貸!
黃馨慧競選總部為何對網路帳號提告?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競選總部於10月18日發表聲明,已對社群網路帳號「122frank」散布不實訊息、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行為正式提出告訴。競選總部指出,該帳號捏造黃馨慧曾「下藥性侵酒店女生」,將當年事件的被害人扭曲為加害人,並呼籲選民不要投票給黃馨慧,此舉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規定。競選總部已完成證據保全,將追究發文者及所有分享、轉傳不實謠言者的法律責任。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桃園報導
針對社群網路帳號「122frank」近日公開散布不實訊息,並意圖影響選舉結果,台中市議員黃馨慧競選總部今(18)日發表嚴正聲明表示,團隊已完成相關證據保存,並正式向警方提出告訴,案由為妨害名譽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競總嚴正強調,絕不放任任何惡意造謠、混淆視聽之選舉抹黑奧步,除對發文者追究法律責任外,相關分享轉傳及散佈不實謠言者,將依法提告、絕不寬貸。
黃馨慧競選總部指出,當年事件中黃顯洲先生純屬被害人,絕非加害人;該案主嫌詹姓、游姓嫌犯已於2007年分別被法院判刑7年6個月與6年定讞,且網路上可輕易查詢到判決資訊或相關新聞。發文者卻故意捏造黃「下藥性侵酒店女生」,蓄意將受害者扭曲抹黑為加害人,屬於惡意造謠與嚴重誹謗;內文亦呼籲不要投票給黃馨慧,已明確違反選罷法中之意圖使人不當選。
競選總部嚴正呼籲,網路絕非造謠免責的法外之地,轉傳、分享亦不代表可以置身事外。目前競選總部已全面留存相關證據,凡是參與轉傳、分享及散布不實謠言者,競選總部將依法提告追究,請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選舉風氣。
照片來源:翻攝自網路平台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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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馨慧競選總部控告的具體罪名是什麼?
競選總部提出的告訴罪名包括妨害名譽,以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規定。此舉旨在追究散布不實訊息、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行為者。
黃馨慧競選總部聲明中提到的黃顯洲先生與詹姓、游姓嫌犯的案件是什麼?
競選總部聲明中提到,黃顯洲先生是當年事件的被害人,而非加害人。該案主嫌詹姓、游姓嫌犯已於2007年被法院判刑定讞,判決資訊及相關新聞可在網路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