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內政部10月22日公布,老宅延壽計畫已受理1,359件。沒有管委會及管理負責人的老公寓,可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一人代表申請,另附全體同意修繕文件。共用部分修繕選一項即可提出,若還要申請室內修繕,則另有共用部分至少三項的門檻;屋齡、住戶資格、結構評估及地方受理期限,也都列在申請條件中。

關鍵資訊

  • 最新進度:截至內政部2026年10月22日公布,受理透天住宅1,285件、公寓74件,合計1,359件。
  • 無管委會申請人:同時沒有管理負責人者,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一人代表,並檢附全體同意修繕文件。
  • 公寓基本範圍:屋齡30年以上、4至6層樓合法建築物,另有住宅使用比例、設籍成員資格及結構安全評估要求。
  • 修繕補助概則:各單項最高補助該項工程經費65%,並受各項金額上限限制。
  • 受理方式:向房屋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今年期限及2027年後續梯次,依地方公告。

1,359件是受理進度,下一梯次預估2027年陸續公告

內政部10月22日說明,全台已有21個縣市開辦老宅延壽計畫,累計諮詢超過2.6萬人次,受理案件以透天住宅1,285件為大宗,公寓74件。這項統計記錄申請受理進度,核定與撥款則由各地方政府依個案審查辦理。

內政部預估,第2梯次最快在民國116年、也就是2027年1至5月,由各縣市陸續公告。實際時程仍涉及今年案件審查及經費配置。準備明年申請的住戶,現在可先確認產權、整合修繕意願及評估自籌款,送件日期則看房屋所在地公告。

沒有管委會,先取得全體所有權人的同意

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第7條及第14條,公寓有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通過後提出申請;兩者都沒有時,則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一人代表。

對沒有管理組織的公寓,文件包含兩件事:全體同意由誰代表申請,以及申請範圍內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修繕。代表人另附姓名、聯絡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這裡的同意對象是具有產權的區分所有權人;出租住宅可先由房東參與整合及簽署。

例如一棟公寓由不同樓層的屋主持有,就算其中一戶願意負責送件,代表資格與修繕意願文件仍要完成全體所有權人的同意程序。尚未成立管委會的公寓,因此也有法定申請途徑。

30年老公寓還要看樓層、住宅比例與設籍成員

這項補助對「公寓」的定義,是4至6層樓、由多名區分所有權人持有的合法建築物。依補助辦法第4條及第7條,申請共用部分修繕還包括以下條件:

  • 屋齡30年以上,以棟為申請單位,並已完成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或詳細評估。
  • 住宅使用的樓地板面積,或住宅戶數,占全棟相應總量二分之一以上;住宅使用資料依使用執照,無法提出時可依建物登記謄本計算。
  • 每棟範圍內設籍的戶籍成員,至少一人年滿65歲,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且符合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對象。

全棟由單一所有權人持有、已申請建造或拆除執照、經地方認定須拆除重建,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已報核、危老重建計畫已提出申請等情形,屬辦法排除範圍。同一修繕項目已獲其他計畫核准補助,也有避免重複補助的規定。

透天住宅另依第9條辦理,範圍為屋齡30年以上、6層樓以下合法住宅,全棟作住宅使用、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並完成結構安全評估;共有產權者由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代表。公寓的設籍成員門檻與共用部分修繕規定,分別適用各自的建築類型。

AI生成資訊示意,依內政部與補助辦法整理。公寓共用部分修繕可由一項提出;併申請室內修繕時共用部分至少三類項目,仍需符合資格及審查。已核定案件單獨申請情形依補助辦法第8條辦理。

共用部分修一項可提出,室內補助另有三項門檻

內政部這次說明,共用空間只選一項修繕也能提出申請。依補助辦法第10條,公寓共用部分有八類項目,包括增設電梯、樓梯間、公共管線、老舊招牌或違建拆除、外牆立面、屋頂防水隔熱、外掛空調與外部管線安全,以及無障礙設施。

若希望連同各戶室內一起申請,公寓共用部分要申請至少三類補助項目。室內補助涵蓋扶手、地面高低差、門扇、防滑防墜,以及給排水、電氣、燃氣管線與配合這些工程所需的必要裝修。

室內部分由個別門牌戶的所有權人申請,限住宅使用、所有權人為自然人,原則上與共用部分併案。第8條也列有可單獨提出的情形,例如該棟共用部分已依本辦法核定補助,或其他計畫核定的項目中至少三項與本辦法共用部分項目相同;個案仍依第10條的項目門檻審查。

透天住宅若要申請室內修繕,依第11條,則要搭配外牆、屋頂防水隔熱、外掛空調與外部管線安全、室外無障礙等項目中的至少一項。

每項補助最高65%,電梯、外牆與室內各有上限

依補助辦法第13條,修繕補助依實際工程金額核算,各單項最高補助65%,另受附表金額限制。住戶自籌款會受到核准項目、工程報價及各項上限影響。

公寓補助額度附表列明,增設電梯上限每棟新台幣400萬元、外牆立面修繕每棟300萬元、屋頂防水隔熱每棟50萬元。外牆另依實際施作面積核算,每平方公尺補助3,500元。以上金額都仍受單項工程經費65%的限制。

公寓室內修繕補助上限為每戶20萬元;受補助範圍內的戶籍成員若符合65歲以上、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指定長照資格之一,得酌予提高至每戶最高30萬元。能否提高及實際核准金額,依資格證明、修繕內容與地方審查結果決定。

今年期限各地不同,彰化至12月15日、桃園本輪已截止

地方受理時間並不一致。彰化縣政府公告,2026年度申請從9月16日至12月15日,以郵戳或機關收文日期為憑,截止後辦理審查;桃園市建築管理處10月20日更新的問答則載明,今年受理已於8月20日下午5時截止,明年時間另行公告。

內政部10月22日列出的持續受理地區,包括台北市、宜蘭縣、嘉義市、新竹縣、新竹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連江縣及澎湖縣;其中台北市第二波僅限公寓大廈。住戶可從中央及各縣市諮詢窗口確認當地剩餘期程、收件方式及本案資格。

台北市住戶也可延伸閱讀本站老宅延壽說明會與申請資訊,再向都市更新處確認最新場次與收件安排。

送件前備齊產權與估價資料,文件輔導可免費詢問

公寓申請共用部分修繕,依補助辦法第14條,除計畫書與代表人、同意文件,還包括近3個月的建物登記第一類或第三類謄本、使用執照或合法建築證明、設籍與相關資格證明、結構安全評估報告,以及工程契約或報價單等。主要建材原則採國產品牌;有法定例外者,由地方政府審認。

準備順序可從確認產權與合法建築資料、整合住戶同意開始,再請地方輔導團隊協助安排結構評估、修繕項目與經費估算。計畫書與需求表可由都市更新入口網下載專區取得,並向地方窗口確認送件版本及附件。

內政部5月7日公告說明,專業團隊提供的諮詢及文件輔導,由政府編列經費支應,民眾可免費使用這項協助。中央諮詢電話為02-7701-9919,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諮詢時可一併詢問評估費補助、自籌款、工程付款與地方撥款節點,便於住戶安排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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