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福法不副署後健保費誰補助?卓榮泰稱願再協商,現行規定一次看

(媒角抵加/李豔萍綜合報導)立法院10月三讀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規劃由中央全額補助符合所得條件長者的健保費;行政院11月6日宣布不副署。行政院長卓榮泰7日表示願與立法院再協商。截至目前,修正條文尚未公布生效,長者健保費及醫療費用補助仍依現行法令與各地規定辦理,不能直接依三讀版本申請全額補助。
關鍵資訊
- 修法進度:立法院10月16日三讀、10月27日咨請公布;行政院11月6日宣布不副署。
- 三讀版本:規定符合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或稅率條件者,老人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 目前適用:修正案尚未公布生效,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2條仍保留無力負擔的健保費、部分負擔及保險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補助規定。
- 查詢方式:健保費補助先向地方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查詢;醫療費用補助也可洽地方社政單位確認資格與申請文件。
三讀通過不等於已生效 現行補助繼續辦理
依立法院議案進度,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10月16日三讀通過,10月27日咨請公布。行政院11月6日決定不副署;修正條文目前尚未公布生效,不能把三讀結果當成已開始實施的全國補助。
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第22條規定,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無力負擔老人健保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的醫療費用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補助對象、項目與基準另依相關辦法辦理。
這裡的健保費是維持健保投保所繳的保費;部分負擔是就醫時依規定由病人負擔的費用。兩者不同,修法爭議涉及的補助範圍也不同。本站先前已整理弱勢長者醫療補助條文爭議。
三讀版本補助誰?所得條件與弱勢醫療成焦點
依立法院公布的三讀條文,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健保的保險費,經稅捐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對象、項目與基準等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老人福利法》所稱老人為65歲以上者。
三讀條文將原條文中的「部分負擔費用」及「保險給付未涵蓋的醫療費用」文字刪除,改以健保費全額補助為主。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這可能使部分經濟弱勢長者的醫療費用保障出現缺口;她並估計修法每年新增約400億元、超過8成長者符合健保費補助條件。這些數字與財政影響屬行政院評估。中央社記錄行政院說明
行政院另認為修法涉及財政負擔、世代公平與行政院預算職權等問題。11月5日的行政院說明主張,長者照顧須兼顧弱勢補助、量能負擔與財政永續;在野黨則對不副署提出不同看法。
朝野爭議仍在 卓榮泰表示願重啟協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修法希望在所得條件下減輕長者及家庭的健保費負擔;民進黨團則支持不副署,要求處理弱勢保障、財源與健保永續問題。中央社記錄兩黨回應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質疑,部分民進黨地方首長支持老人健保費補助,中央卻不副署,存在雙重標準。中央社記錄民眾黨團說法
卓榮泰11月7日受訪表示,行政院願意再與立法院協商長者照顧與財政負擔;他認為修法通過前缺乏充分溝通。公視新聞記錄其發言。這是表達協商意願,後續內容與時程仍待兩院進一步處理。
衛福部長石崇良同日就健保財務表示,面對人口結構變化,保費計算方式有必要檢討;衛福部已委託專家研究並成立工作小組,待方案研議完成後提出修法方向。目前這項說法仍屬政策研議,沒有已公布的新收費公式。中央社記錄石崇良受訪內容
長者現在可查哪些補助?
行政院表示,現行有70歲以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長者健保費補助,65至69歲相關弱勢長者由地方政府依其財政能力協助。另有部分縣市提供不同條件的老人健保費補助,可能涉及設籍、居住、所得稅率、投保身分或補助上限;實際以各主管機關規定為準。健保署整理各級政府補助項目。
想確認自己是否已受補助,可先查看健保費繳款資料,並向健保署各縣市減免補助窗口、戶籍地社會局處或公所詢問;若需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可洽公所或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健保費以外的就醫部分負擔及自費醫療補助,也應向地方社政單位確認對象、所需證明及申請流程。
其他長者生活津貼、獨居支持與長照服務,可參考本站長者福利與照顧支持指南。
資料來源與更新紀錄
- 立法院:老人福利法第22條三讀條文及議案進度。
- 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老人福利法。
- 行政院:老人福利法修法問題說明,2026年11月5日。
- 中央社:行政院說明不副署理由,2026年11月6日。
- 公視:卓榮泰與盧秀燕談老人福利法爭議,2026年11月7日。
- 健保署:各級政府健保費補助項目。
- 2026年11月8日:建立稿件,核對三讀條文、現行法與各方回應。
老人福利法修正案未獲行政院副署,長者健保費補助將如何處理?
立法院於10月三讀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原規劃由中央全額補助符合所得條件長者的健保費,但行政院於11月6日宣布不副署此修正案。因此,截至目前,該修正條文尚未公布生效,長者健保費及醫療費用補助仍依現行法令與各地規定辦理。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2條規定,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無力負擔健保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的醫療費用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給予補助,具體補助對象、項目與基準另依相關辦法辦理。
老人福利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為何行政院不予副署?
行政院認為修法涉及財政負擔、世代公平與行政院預算職權等問題,並估計每年新增約400億元支出,可能使部分經濟弱勢長者的醫療費用保障出現缺口。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修法通過前缺乏充分溝通,行政院願意再與立法院協商。
長者健保費補助目前有哪些規定?
目前長者健保費補助依現行法令辦理,包括70歲以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長者健保費補助,以及65至69歲相關弱勢長者由地方政府補助。若要查詢具體補助資格與申請文件,可向地方社會局處、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