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太大聲引爆衝突! 宜蘭火車站前兩派人馬互嗆4人遭送辦
宜蘭火車站前為何爆發兩派人馬衝突?
宜蘭火車站前於10月9日深夜發生一起衝突事件,起因為劉姓、林姓、方姓男子在車站內聊天聲響過大,張姓男子上前制止,雙方進而發生言語衝突並至車站廣場理論叫囂。警方獲報後到場,將7名涉案人員帶回偵訊。經警方初步調查,張姓男子因在公共場所喧嘩紛爭不聽禁止,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劉姓、林姓、方姓男子則因意圖鬥毆而聚眾,同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全案將依法裁罰。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宜蘭報導】宜蘭火車站9日深夜有2派人馬爆發激烈口角叫囂,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宜蘭派出所22時44分許接獲宜蘭站售票口來電稱有人在前站吵架,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見站前廣場有兩派人馬共7人在場叫囂,警方見狀立即喝止並將雙方人馬隔離帶回所內偵訊。
宜蘭火車站內講話太大聲引爆衝突,員警到場制止逮人。翻攝畫面
經警方初步調查,事件起為劉姓、林姓、方姓男子在車站聊天聲響過大,張姓男子前去制止,致雙方發生言語衝突,至車站廣場理論,雙方做勢攻擊叫囂,經警方到場制止。
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宜蘭派出所員警,將宜蘭火車站前叫囂男子全部帶回偵辦。翻攝畫面
警方偵訊後認張姓男子在廣場叫囂,顯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3條第1款於公共場所喧嘩紛爭不聽禁止情事。劉姓、林姓、方姓男子在廣場聚集叫囂顯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3款意圖鬥毆而聚眾,將依法裁罰。花蓮分局呼籲,車站為公共基礎設施與大眾運輸樞紐。絕不容許任何人在公共場所挑釁法治或有任何脫序行為。民眾若遇到各類糾紛,應保持理性循合法途徑解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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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據哪些法條處理此案?
警方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張姓男子因在公共場所喧嘩紛爭不聽禁止,違反該法第73條第1款;劉姓、林姓、方姓男子則因意圖鬥毆而聚眾,違反該法第87條第3款,後續將依法裁罰。
警方呼籲民眾遇到糾紛時應如何處理?
花蓮分局呼籲,車站為公共基礎設施與大眾運輸樞紐,不容許任何人在公共場所挑釁法治或有脫序行為。民眾若遇到各類糾紛,應保持理性循合法途徑解決,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