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6年前透過街口支付發行ETF卻涉嫌自肥,台北地檢署2022年起訴,歷經多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決胡亦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背信罪,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億元,胡亦嘉的妻子、曾是PTT表特板女神的莊郁琳也遭起訴,但獲判無罪。

依據北檢起訴,胡亦嘉以街口支付發行ETF,並未公平配售基金給投資者,而是只配售給胡亦嘉掌控的境外公司,導致基金價格飆漲,不法獲利6665萬元。

胡亦嘉於本案審理期間辯稱並未自肥,投資基金本來就有賺有賠,沒有內線交易或關係人交易等問題,買ETF怎有任可能變成非法獲利?

台北地院認定胡亦嘉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背信罪。(圖/劉松霖攝)

胡亦嘉去年7月出庭還說,截至2025年6月,台灣1544萬人持有ETF,這已成為全民運動,他向法官訴苦,只有他買ETF遭搜索和限制出境出海,他批評檢方侵害人權,如果檢方控訴為真,難道餐廳讓熟客先訂位就是背信?他自認犯罪嫌疑並不重大,不可以限制出境、出海。

不過北院認定胡亦嘉的行為涉犯投信顧問法,另外還觸犯偽造文書罪,輕罪部分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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