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親民黨發言人

號稱民主、進步的民進黨執政下的民主自由倒退與返祖亂象現象叢生;殊不知,一向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鄭南榕先生,果若地下有知的話,會否痛哭流涕的再次「死諫民主進步黨」?媒體報導,日昨,高雄市議員參選人、83歲的蔣黃女女士,在施明德的前妻愛琳達陪同下,前往台灣當年知名民主抗爭「橋頭事件」的橋頭老街進行正常掃街拜票,唯卻遭到當地警方以20餘名的優勢警力包圍威嚇,「並依『集會遊行法』要求她們立即解散」。而對此一明顯疑有「不公且雙標的執法標準」,蔣黃女的陣營則前往橋頭地檢署,按鈴控告高雄市岡山警分局違反選罷法,並且「意圖使人不當選」云云。

據悉,蔣黃女陣營指出,她們的選舉掃街拜票活動,就像是其他正常的一般參選人一樣,背起競選布條、拿起宣傳看板的在橋頭老街掃街拜票,但卻遇到多名警察進行包圍,並以「集會遊行法」作為執法要脅,要求她們立即解散並離開現場。對此,蔣黃女陣營不滿表示,競選活動與集會遊行法本就不同,依選罷法規定本應保障民眾的民主自由,且當時現場拜票也僅僅只有蔣黃女本人,以及10多名志工在現場掃街與發政見傳單,她們質疑警方「濫用集會遊行法」的阻擋合法參選人進行掃街拜票,形同過往白色威權時代的惡劣行為。

對此,岡山警分局則名不正、言不順的澄清,針對參選人蔣黃女所發起的拜票行為,「事前有透過網路號召,並公布相關遊行路線」,且考量橋頭老街假日的人車往來眾多,為維護民眾公共安全利益及周邊交通順暢,「事前要求其依集會遊行法提出申請『未果』」,因而於活動期間依集會遊行法第25條舉牌警告、制止,並函請地檢署偵辦。坦白說,誠如蔣黃女陣營所言,沒想到,就在政黨輪替早已三次的民主自由台灣當下,現在竟還諷刺的發生合法的市議員參選人,竟被警察這樣如此的不當不公的雙標對待,簡直就是21世紀當下活生生血淋淋的「民主恥辱」。

坦白說,暫且不論台灣詭異「朝野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的『集會遊行法』」存廢修法問題不說,果依岡山分局的公務標準,是否當地所有參選人爾後的掃街拜票活動,全部「都會、都應、都有」依法申請?檢視一下台灣藍白綠陣營當下最夯且就是同樣性質的掃街拜票,又難道真的全部都有「依集會集遊法的依法申請?」,現行實際通案且合乎法理情的做法,難道不就是一般市場的掃街與站路口拜票都不會特意的去申請所謂集會遊行,「除非是要動用到車掃有維安的狀況」,才會去申請警察協處?也難怪,蔣黃女的陣營會遞交刑事告訴狀提告岡山警分局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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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此,對此明顯偏離「事實常態與人民觀感經驗」的執法技術偏差問題,岡山警分局確應精進道歉以免落人口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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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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