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酒退上路!鼓山男變換車道未打燈遭攔 酒測超標遭送辦
【今傳媒/記者蔡學民報導】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員警於10月29日17時許,巡邏行經鼓山區明誠四路與美術東四路口時,發現46歲潘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隨即上前盤查。員警靠近時聞到潘男身上散發濃烈酒味,潘男因深怕擔負司法刑責,現場不斷向警方苦苦哀求。不過經員警依法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其酒測值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遭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帶回偵辦。
據警方調查,潘男於當日上午工作期間曾飲用米酒,至中午時段便停止飲酒。為了加速體內酒精代謝,潘男在下午期間不斷補充水分,自以為經過數小時休息與大量喝水後,體內酒精應已完全代謝,才心存僥倖騎車上路。面對員警依法執行酒測時,潘男數度哀求警方希望能獲得網開一面,惟警方堅持依法行政,全案於警詢後依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對此特別呼籲,酒後駕車不僅極易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對其他無辜用路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傷亡。警方對於酒駕違規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加大取締力道,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務必落實「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攜手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圖片來源:鼓山分局)
男子酒後騎車遭攔查,酒測值超標結果為何?
高雄市鼓山區一名46歲潘姓男子於10月29日下午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龍華派出所員警攔查。員警發現潘男身上有濃烈酒味,經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其酒測值明顯超過法定標準。潘男供稱上午曾飲用米酒,中午停止後,下午不斷補充水分,自以為酒精已代謝,心存僥倖騎車上路。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潘男為何會被警方攔查?
潘男在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此被巡邏員警發現並上前攔查。
潘男酒測值超標後,後續的法律責任為何?
潘男因酒測值超標,已構成公共危險罪,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後,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對於酒駕行為有何呼籲?
鼓山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並表示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違規行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