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花蓮報導】花蓮縣秀林鄉選舉驚爆疑似現金賄選案,檢調8日上午展開搜索行動,一口氣搜索秀林鄉公所辦公室、秀林鄉長王玫瑰住處及其他相關處所,共計8處,並帶回王玫瑰、丈夫胡智民等相關人員到案說明。花蓮地檢署偵訊後,認為王玫瑰、胡智民及小太陽基金會徐姓負責人涉嫌重大,3人遭當庭逮捕,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案件移送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認為目前卷內事證顯示,王玫瑰、胡智民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已有遭刪除情形,加上3名被告彼此間的供述,與檢察官先前傳喚證人的證述尚未完全相符,部分內容甚至存在明顯出入,因此認定仍有進一步釐清及調查的必要。

花蓮地院指出,檢方提出的羈押聲請書中也敘明,案件目前仍有原應到案接受訊問的證人尚未到案,在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述尚未完整調查的情況下,法院認為3名被告具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疑慮。

花蓮地院認定3名被告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自9月9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記者 陳雅琪攝)

法院進一步審酌,3人所涉罪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涉及選舉公平及民主制度正常運作,所侵害的法益並非輕微;在衡量被告人身自由遭限制、國家及社會法益維護,以及目前卷內相關事證後,認為現階段若不予羈押,恐不足以確保後續刑事追訴程序順利進行。

花蓮地院認定,目前沒有其他侵害程度較低、又足以達成訴追目的的替代手段,因此認為羈押確有必要,最終裁定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負責人3人,自9月9日起羈押2個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此案由檢調持續針對疑似現金賄選相關事證展開調查,後續是否還有其他涉案人員、資金流向及選舉相關事證,仍待檢方進一步偵辦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