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蝴蝶/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人

先前外交部還在告訴大家:「要理解,她也是一個母親。」

結果徐佳青哭了,也辭了。

10月7日上午,徐佳青宣布即日起請辭僑委會委員長,自請接受行政及司法調查。她在記者會上數度哽咽,仍強調任內「依法行政、戮力從公、全力以赴、問心無愧」,並表示願意配合調查、接受最終結果。

請辭,是政治責任的一種承擔。

但問題來了:人辭了,事情也可以跟著下班嗎? 顯然不行。

網路反應很直接。有人酸:「哽咽……不能再玩免費的了。」有人追問:「請辭不是就沒事了,該繳回國庫的一毛也不能少。」也有人問:「監察院跟檢察官呢?事情不用繼續查嗎?」

有些留言很酸,有些甚至已經把「貪污、圖利」當成既定事實,這當然超過目前證據所能支持的範圍。

但把情緒拿掉,人民真正想問的其實只有一句:請辭之後,真相呢?

這次爭議也不是10月才「發生」。

民眾黨團指控,早在2022年徐佳青赴歐洲出差時,當時約14歲的兒子即曾隨行,並出現所謂「攝影官」身分;到了2024年,又被指家人與她的海外公務行程重疊,以及丈夫使用駐美單位公務車等情形。

僑委會否認濫用公帑、圖利私人;外交部則要求相關駐外館處查明。

因此,「攝影官」身分究竟怎麼來的?丈夫有沒有使用公務車?如果有,依據是什麼?相關費用誰負擔?這些都應該讓證據回答,而不是由網路聲量替司法宣判。

但時間再往後看,問題就更值得注意。

2025年,徐佳青兒子參加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監察院後來認定徐佳青「知有利益衝突情事未自行迴避」,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10萬元。

所以不能倒果為因,說她「東沙被罰之後又發生公務車、攝影官事件」,因為目前被爆出的部分海外行程反而更早。

真正值得追問的是:從2022年的家人隨行爭議、2024年的海外行程與公務車質疑,到2025年的東沙利益迴避事件,為什麼「家人」與「公務」之間的界線,一再成為爭議焦點?

這不是在宣判誰「知法犯法」,而是在問一位高階政務官最基本的公私分際。

而現在,也已經不只是網友喊「查下去」。

台北地檢署先前已就東沙案分他字案偵辦;針對近期家人隨行、所謂「攝影官」及外館公務車等新爭議,媒體報導北檢已主動蒐證,並交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一併偵辦。

但必須說清楚:分案偵辦,不等於犯罪成立。

到底有沒有不當使用公務資源、是否涉及法律責任,應由檢調依證據認定。

如果最後證明相關費用均由家人自行負擔、公務資源使用完全符合規定,就應該還徐佳青清白;如果查出有不應由公帑負擔的支出,就依法追繳;涉及行政責任就行政究責,涉及刑事責任則依法處理。這才叫法治!

至於網路有人猜測,徐佳青請辭是不是「怕影響選情」、是不是「休息幾個月又回來」,目前都沒有證據。

與其猜下一個職位,不如先把上一個職位的事情查清楚。

徐佳青既然認為自己遭到造謠扭曲,又強調「依法行政、問心無愧」,那麼請辭之後最有力的反擊,不是眼淚,而是證據;不是再多一場政治口水,而是一份經得起檢驗的調查結果。

昨天政府告訴我們:「她也是一個母親。」

今天,這句話可以退場了。

母親當然可以照顧孩子,但政務官同樣必須回答:家人以什麼身分參與?公務車如何使用?公務資源有沒有支出?公私界線到底畫在哪裡?

徐佳青請辭,可以是一個政治句點。

但對行政與司法調查而言,它只能是一個逗點。

人辭了,帳不能跟著辭;官位沒了,真相更不能一起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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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藍蝴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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