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腫瘤醫學專家 Jean-Yves Blay 近期向醫學期刊《Annals of Oncology》投書,對社會如何回應成功的藥物臨床試驗結果,提出了嚴肅的倫理問題。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癌症醫學教授 David Kerr 認同此觀點,他指出,臨床研究是一項涉及病患、研究人員、贊助商(政府、研究委員會、醫院、製藥與生物科技產業)及整個社會的「社會契約」。

David Kerr 強調,社會對臨床研究投入大量資源,期望能帶來改善癌症控制、延長壽命或提升生活品質等效益。臨床試驗的計畫書在啟動前,必須經過同行專家、資助機構、倫理委員會、醫院和財務人員的廣泛審查。

Kerr 教授表示,如果一項臨床試驗達成了預設的目標(例如:更有效縮小腫瘤、更長時間控制腫瘤,或讓病患活得更久),但這些成果卻未能實際應用於病患社群,這將引發重要的倫理疑慮。他進一步指出,考量到社會對試驗投入的巨大資源,如果試驗結果為陽性,卻未能將這種創新的治療藥物或診斷工具推廣到臨床應用,這是錯誤的。

然而,這項倫理質疑並未觸及藥物可負擔性的問題,特別是當藥物帶來的效益僅是微乎其微時(例如延長存活期僅六週)。為了解決此困境,文中建議可透過「健康科技評估(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HTA)」——一種透明且基於規則的評估方法,來審視藥物的可負擔性。專家認為,一個對民眾公開、理性且經得起檢驗的健康科技評估,將是一種合理且負責任的做法。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