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買賣比特幣、穩定幣時,幣款、平台手續費與交易獲利分屬不同課稅問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月14日重申,營業人銷售法定虛擬資產與穩定幣,不在營業稅課稅範圍;平台交換服務費及營業人銷售NFT仍依法課稅。個人在境內非經常性買賣虛擬資產的所得,則依財產交易所得規定計算,核對帳單與申報時可先將各項金額分開整理。

關鍵資訊

  • 公告時間:南區國稅局2026年10月14日重申財政部9月3日解釋令。
  • 不課營業稅項目:營業人銷售《虛擬資產服務法》指定定義的虛擬資產及穩定幣。
  • 仍課營業稅項目:相關服務費、手續費,以及營業人銷售NFT或持NFT交換貨物、勞務。
  • 所得稅另計:符合境內非經常性交易條件的個人,以成交價減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9月3日解釋令已公布,10月14日再說明適用範圍

財政部9月3日解釋令以台財稅字第11504611390號發布,核釋營業人銷售《虛擬資產服務法》第3條第1款與第6款所定虛擬資產及穩定幣,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南區國稅局10月14日公告,是對這項規定的再次說明。

財政部賦稅署原始說明指出,比特幣、乙太幣等符合定義的資產用於支付或投資,穩定幣屬多用途支付工具;支付或儲蓄保值工具的移轉不具消費性質,因此不納入營業稅課稅範圍。

適用對象取決於資產性質。《虛擬資產服務法》第3條公布條文將用於支付或投資、可數位儲存及移轉的價值納入定義,並排除有價證券、依其他法令發行的金融資產,以及價值具有不可替代性的NFT。

幣款與服務費分開看,平台手續費仍屬應稅服務

南區國稅局公告說明,虛擬資產服務商替客戶提供交換等服務所收取的服務費或手續費,是銷售勞務取得的對價,仍依法課徵營業稅。

例如一筆交易的幣款為10萬元,平台另收100元交換手續費,兩筆金額就有不同性質:符合定義的幣款屬上述不課營業稅範圍;100元手續費則是另一項服務收費。這是款項分類示例,實際收費與含稅方式依平台明細確認。

使用者核對帳單時,可分別查看成交金額、平台收費項目與憑證記載;同一筆交易出現服務費稅額,有其獨立的課稅對象。平台交換費、其他服務費及鏈上支出也宜分項保存,供後續確認費用性質。

幣款、平台交換服務費與營業人NFT交易各有營業稅處理;境內非經常性個人交易的所得,另依成交價、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計算。(AI生成概念圖)

NFT銷售及交換貨物、勞務,仍依營業稅規定處理

NFT表彰特定、不可替代的數位資產或商品價值,例如特定藝術品或收藏品,與支付、投資用途虛擬資產的法定分類不同。財政部賦稅署指出,營業人銷售NFT,或持NFT向他人交換貨物、勞務,仍屬依法課徵營業稅的行為。

對經營NFT銷售的業者,核對收款時可同時整理交易標的、銷售對價及交換內容。以NFT交換商品或服務,同樣涉及交易的認定與報繳;個人偶發交易的身分與義務,則依實際情況向國稅局確認。

賣幣獲利另算所得,保留成本與費用才能核算

營業稅處理的是銷售行為,買賣所得則另有計算規則。財政部2022年11月18日的虛擬資產稅務說明指出,個人在境內非經常性買賣虛擬資產的所得,歸入財產交易所得,以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現行《所得稅法》第14條也訂有財產交易所得的成本、費用減除原則。

假設一筆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交易,取得成本10萬元、出售價12萬元,可認列相關費用500元,財產交易所得為1萬9,500元。這個數字是計入申報的所得額;實際應納所得稅還與個人全年所得及適用規定有關。

交易紀錄可一起保存買入與賣出明細、取得成本證明、平台費用憑證及入出款資料,讓成交價、成本與支出能互相對照。涉及境外交易、持續經營或不同種類收益時,所得來源及分類各有判斷條件,可透過稅務入口網所列機關窗口或0800-000-321洽詢。

業者發現短漏報,補稅免罰有時間與程序條件

南區國稅局也提醒,營業人若有短漏報,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漏稅並加計利息,符合《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者,可免予處罰。

對提供交換服務或銷售NFT的業者,後續可依交易類型檢查報繳資料,分列幣款、服務收入與NFT銷售對價,再核對是否有漏列。免罰條件包含補繳稅款與利息,申請處理時也有程序要求。

資料來源與更新紀錄

幣款、手續費、NFT與交易所得的課稅分類

情境 本次營業稅規定如何處理 讀者核對重點
營業人銷售法定虛擬資產、穩定幣 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資產是否符合解釋令引用的定義
平台提供交換等服務,收取費用 服務費、手續費依法課營業稅 將服務收費與幣款分列
營業人出售NFT或持NFT交換貨物、勞務 仍依法課營業稅 NFT交易對價及交換內容
個人在境內非經常性賣幣獲利 另依財產交易所得規定處理 成交價、取得成本及可認列相關費用

資料依財政部9月3日核釋、10月14日提醒及虛擬資產所得稅說明整理;表列所得情境限境內非經常性個人交易,其他交易型態另依適用規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