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行是有救護車沒駕照怪考題難 42歲男涉酒駕還連環辯解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高雄市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日前凌晨2時許巡邏時,行經前鎮區一心二路與民權二路口,發現42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兩車道中間,而且車速過快、行車不穩。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上前攔查,在一心二路與三多三路口攔停駕駛。不料林男一下車便辯稱,誤以為後方有救護車,才會加速避讓。但員警指出,未鳴警笛前,便已發現他車速過快及行車不穩,當場戳破林男說詞。也查出林男涉及酒駕,將他帶回警局偵辦。
警方表示,當時員警與林男交談時,發現他身上散發濃厚酒氣,林男也坦承稍早前,曾在友人家中喝酒。員警確認他飲酒結束至攔查時,已超過15分鐘,依法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結果仍超過法定標準值,當場依法逮人。
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查證林男駕駛資格時,發現他的駕照早已被註銷。詢問他是否曾重新考照,林男竟表示,因駕照筆試有許多「陷阱題」,遲遲未能順利考取。從異常行車歸因於避讓救護車,到以筆試難度解釋未重新取得駕照的原因,林男接連提出的理由,都無法掩蓋自身違反交通法規的事實。
警方表示,訊後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林男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依法查扣車輛號牌2面及移置保管車輛。另外,針對林男交通違規行為,也依法製單舉發,其中無照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酒後駕車違反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則違反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3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新台幣18萬1800元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表示,交通安全不容心存僥倖,飲酒後駕車不僅影響判斷力及反應能力,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也呼籲,民眾飲酒後應善用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及各項交通違規行為,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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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駕蛇行還辯稱避讓救護車,駕照也被註銷,他將面臨哪些處罰?
高雄市一名42歲林姓男子因駕車蛇行且車速過快,遭警方攔查後發現其酒駕且駕照已被註銷。林男辯稱是因誤以為後方有救護車而加速避讓,但警方指出攔查前即發現其行車異常。經酒精濃度測試,林男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林男移送偵辦,並查扣車輛號牌及車輛。此外,林男因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及任意跨越車道等違規行為,合計最高可處新台幣18萬1800元罰鍰。
林男無照駕駛、酒駕及任意跨越車道的罰鍰金額分別是多少?
林男無照駕駛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酒後駕車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這三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18萬1800元罰鍰。
警方為何戳破林男避讓救護車的說詞?
警方表示,在發現林男車速過快及行車不穩時,他後方並未有鳴警笛的救護車,因此員警當場戳破其避讓救護車的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