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日)有媒體報導,輝達與新光人壽早在2025年達成移轉共識,台北市政府因政治考量硬要干涉,導致簽約延宕至今年2月。對此,北市府嚴正駁斥,新光人壽當時未動工,依法不得直接移轉地上權。市府是透過合意解約收回土地並修訂法規,才順利促成輝達專案取得地上權落腳台北。

 

報導稱輝達2025年早定案 北市府橫插一腳拖延簽約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輝達內部人士透露,輝達與新光人壽早在2024年12月首次表達進駐北士科T17、T18土地的意願,雙方展開協商後,於2025年5月16日簽署MOU,同意地上權移轉並約定商業條件與保密條款。輝達執行長黃仁勳隨後於2025年5月19日在台灣公開宣布選定北士科,雙方亦於2025年7月18日共同拜會台北市政府說明並尋求支持。
 
報導引述該名人士說法,輝達與新光人壽各自委請外部專業法律顧問進行適法性評估,依據「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規定,只要經北市府同意即可移轉地上權給輝達,並無違法疑慮。然而,台北市政府因為種種政治考量及未來選舉目的,不同意接受雙方共識方案,堅持要由輝達直接與台北市政府簽約,導致原本2025年7、8月即可定案的項目,拖延至2026年2月11日才由台北市長蔣萬安與輝達代表完成簽約。內部人士也對蔣萬安妻子在訪談中透露「透過工程師友人牽線聯繫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的說法表示匪夷所思,直言該蔣灣安完全不瞭解輝達內部,由兩位全球副總裁負責不動產與營運談判的運作狀況。
 

北市府說明始末 駁斥外界扭曲行政努力

 
對此,台北市政府今天發出聲明駁斥,指稱民間簽署MOU不能逕自取代原始契約規範。依據市府與新光人壽於2021年簽訂的原始地上權契約第4.4.1條,明確約定須於取得全部建物使用執照、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且經市府同意始得移轉。新光人壽曾於2025年7月9日及16日兩度申請移轉,市府分別於7月10日及17日函復說明其尚未動工,不符移轉條件,相關往來均有公文可查。市府若在廠商未開發前輕率同意移轉,恐衍生轉手套利疑慮並影響招商公平性。
 
針對法規部分,台北市政府說明,「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是依《土地徵收條例》授權訂定,得標人仍應依簽訂之契約履行義務。且該辦法第18條第1項但書明定受讓人應一併受讓地上權及地上建物,新光人壽當時尚未動工,不符契約與法規條件,若逕行同意恐衍生圖利特定財團之法律爭議。市府選擇透過合法程序協商解約收回土地,方為負責之作為。
 
台北市政府指出,市府團隊積極尋求合法解決方案,於2025年11月18日接見輝達全球不動產副總裁Scott Ekman一行人並接獲投資意向書後,隨即於2025年11月24日與新光人壽達成合意解約,以44.34億元完成協議收回土地。
 
此外,市府早在2025年7月向內政部函詢,並於同年9月修訂「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增訂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之機制。在台北市議會支持下,輝達已於2026年3月12日順利完成專案設定地上權登記。市府強調,輝達落腳台北是中央、地方、公務團隊及產業界共同努力之成果,市府依法行政、排除障礙,是推動重大投資落地的關鍵,呼籲外界切勿刻意扭曲依法行政之努力。(責任編輯:殷偵維)
 
2026 九合一・台北市長之戰 1號郭璽台灣麻將最大黨vs3號沈伯洋民進黨vs5號蔣萬安國民黨+3 11/28 投票・倒數25天 比較 6 位候選人政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