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在家過世怎麼辦?通報流程與注意事項:第一時間先做「這件事」
人生總有生離死別,家人過世後有哪些流程呢?教職人員戴月芳於《從容告別》一書中,從安寧照護、遺囑擬定、遺產規畫、保險給付、治喪企畫、撫慰生者等6大面向,協助生者辦理親友的後事,讓生者在悲傷中獲得明確的協助,認真紮實上一堂人生完成式問題解決的生命課程。以下為原書摘文:
親人在家過世流程有哪些?
通常大家都希望無病無痛地離開人世,所以自古以來都把「壽終正寢」視為人生命結束最好的方式,因此在家中自然離世可說是生命終結中最有福氣的方式。
因此,當我們聽到哪位女士「在睡夢中離開人世」或者哪位先生「大笑後人就沒有反應」的死訊反而不太會過度悲傷,雖然親朋好友心中充滿不捨,但也因為有「壽終正寢」的觀念,生者也得到某種慰藉,傷痛之餘多多少少減少了一些遺憾。
不過,這種情況並非在醫院病故,所以醫院就無法開出「死亡證明」了。一般來說,在家中離世,有兩種主要情況:一種是「預期性死亡」,另一種是「非預期性死亡」。
- 預期性死亡:指的是生重病的親人,經醫師判定醫藥已經無法挽回,所以特地在其生命結束前,允許其家屬將重病的親人移往家裡,讓病人留一口氣回家。這種「病危自動離院」的情況是台灣特有的醫療現象,實際上與傳統落葉歸根的觀念息息相關。不過,這種「病危自動離院」的病人事實上已經出院,醫院就不會再開立「死亡證明書」。
- 非預期性死亡:指的是親人突然因意外、疾病突發或自然老化等原因離世,家屬沒有心理準備。通常在這種情況下,家屬需要立即聯繫相關單位,例如警察、救護車等,並可能需要進行法醫相驗。
親人在家過世,如果是因病或自然老化死亡,首先應通報119或聯繫110,由專業人員確認死亡。接著,聯繫當地衛生所,請醫師到府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同時,通知其他親友,並可委託殯葬業者協助後續處理,例如遺體接運、禮廳租借等。
無論家人在哪裡過世,首先最重要的是保持大體的莊嚴。如果是無疾而終,請家屬保持冷靜,盡可能維持安詳,倘若有往生者喜愛的音樂、或宗教信仰的音樂,這個時候都可以挑選撥放。在哀悼過程中,家屬切勿忘記應該先通知派出所或各地衛生所,進行行政相驗。進行行政相驗後,如果確認是自然死亡,則應開立「死亡證明書」。
一旦相驗結果有所疑慮,則會報請司法相驗。倘若是「病危自動離院」的親人,由於家屬早已經知道親人即將離開人世,而且病危狀況下離開醫療的維生系統,親人可能隨時都會離開,因此請家屬提醒自己要密切觀察臨終親人的心跳與呼吸,並且記錄正確的死亡時間。
這裡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在「病危自動離院」,醫院一般只會在病人出院時開立「一般診斷證明書」或「病歷摘要」,家屬需要在親人往生後,立刻報請衛生所進行行政相驗。
在報請行政相驗的時候,家屬也應該通知死者親友以及連絡禮儀社,以便辦理後事。如果離世的親人有牽涉到「保險理賠」的事務時,即使是在家中離世也要從嚴處理,先報警,由警察判斷是否有其他死因,由警察選擇相驗流程,以免往後申請理賠會滋生事端。
在醫院嚥下最後一口氣
記得家母在醫院快臨終前兩天,醫院安排社工師向我們家人說明病情發展與撫慰我們的心靈。當時,我和家人因而有了心理準備,不再想讓家母施打無謂的藥物而導致身體浮腫,於是在兩天後,我率領家人在家母面前跪下,向她敘說我們放下的心情與祝願她不再病痛,道別結束,請護士將所有維繫生命儀器卸下,家母安靜地走完她的人生。接著,就是醫院需要進行的流程了:
A. 醫生宣告死亡:醫生依據醫學標準,正式宣告病人死亡。
B. 醫院通知家屬:醫院立即通知家屬,並告知相關事宜。
C. 遺體護理:醫院對遺體進行初步的清潔、包覆等護理,並協助家屬為往生者更衣。
D. 申請死亡證明:家屬需要攜帶往生者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以及申請人的身分證和印章向醫院申請死亡證明書10~15份,這是辦理後續事宜的憑證。
E.遺體安置地點:病人過世後,遺體通常會先移送到醫院的太平間或冷凍室,等待進一步的處理。例如佛教徒在遺體安置後,一般會請僧人或在家居士進行誦經,以祈求亡者能夠安息,早日脫離輪迴,約需8~12小時。
安置的地點有:
- 醫院太平間:大部分醫院都有設置太平間,用來暫時存放過世病人的遺體。
- 醫院冷凍室:如果需要較長時間保存遺體,可能會移送到醫院的冷凍室。
F. 殯葬服務安排:佛教徒在病人過世後,通常家屬會先和禮儀公司人員聯繫安排助念事宜,也就是在旁為往生者念佛誦經,希望往生者能放下執念,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助念結束後,禮儀公司人員會安排將遺體送往指定的地方保存遺體並處理後續的殯葬儀式,例如靈堂布置、宗教儀式、告別式等。
【TIPS】
- 由護士拔除醫療器材,例如針頭、插管等物。護士會擦拭往生者身體的血跡、分泌物,以保持基本潔淨。如果往生者的眼睛未閉,家屬可以輕聲告知往生者安心離去。如果仍無法閉眼,則以紗布覆蓋。如果往生者的口部無法閉合,可以將紗布成捲,放在下巴固定。為往生者穿上紙尿褲,換上自己的衣服或壽衣。
- 在移動遺體前,家屬要先為死者辦理出院,這是醫院的管理手續,家屬務必體諒。辦妥後,醫護人員或禮儀公司人員會協助家屬為遺體簡單更衣,並且護送至太平間。家屬可以決定將大體移往住家或者殯儀館停靈。
- 病人往生後8~12小時神智尚未完全離開肉體,所以協助更衣要告知往生者,協同護士一起更衣與整理儀容。倘若往生者的傷口無法縫合時,以人工皮貼傷口。佛教、道教與一般民間信仰:可請親友在身旁助念直至往生室人員抵達。在往生者耳邊輕聲告知「放下心跟隨佛祖走,不要罣礙」。基督教與天主教:在往生者耳邊輕聲告知「請放心,主保佑你到最後一刻,祂會牽你的手,走天路」。
- 報喪:家屬陪伴往生者外,也需通知親友,通知親友的原則是由近而遠,由親而疏。特別是在親人過世的第一時間,一定要立刻通知到往生者的至親。通常,會以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與父母為第一時間通知的對象。如果往生者生前有相當親近的好友,也應該考慮在內。
- 2017年7月開始,台灣的《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案規定,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違反者將面臨新台幣30~150萬元的罰鍰,且可連續處罰,故殯葬業者要全面退出醫院。實施「醫殯分流」是為了將醫院的醫療服務與殯葬服務分開,避免醫院過度商業化,也讓家屬在處理後事時有更多元的選擇。也因此,家屬必須特別注意,在聯絡親近的家屬之後,必須趕快連絡禮儀公司,以協助遺體安置與後事辦理。
- 死亡證明書:請家屬記得攜帶往生者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以及申請人的身分證和印章依照需求申請多份,用於後續的保險理賠、除戶、繼承等。
- 遺體接運:請事先選擇合法、信譽良好的禮儀公司,確認收費項目和方式。
- 喪禮安排:請依循往生者和家屬的宗教信仰和習俗,安排合適的喪禮儀式。
- 臨終準備:家屬事先會從醫生通知以了解病情發展,故可提前與禮儀公司聯繫,為後續事宜做好準備,可以減少混亂與壓力。
(本文摘自/從容告別:安寧照護、遺囑擬定、遺產規畫、保險給付、治喪企畫、撫慰生者,人生最後的三十一堂課/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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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轉載自《優活健康網》,原文為親人在家過世怎麼辦?通報流程與注意事項:第一時間先做「這件事」
親人在家過世,家屬該如何處理後續流程?
親人在家過世時,家屬應先保持冷靜並確認死亡情況。若為預期性死亡(如病危自動離院),需密切觀察並記錄死亡時間,隨後通知衛生所進行行政相驗以開立死亡證明書。若為非預期性死亡(如意外、突發疾病或自然老化),則應立即撥打119或110聯繫相關單位,由專業人員確認死亡後,再聯繫當地衛生所請醫師到府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無論何種情況,後續都可委託殯葬業者協助遺體接運及治喪事宜。
在家中自然死亡,為何醫院無法開立死亡證明?
醫院僅能開立在院內發生的死亡證明。若親人是在家中離世,即使是因病或自然老化,也需要由衛生所或檢察官進行相驗後才能開立死亡證明書。
若親人有保險理賠,在家中過世需要注意什麼?
若親人有保險理賠需求,即使在家中過世,也建議從嚴處理,應先報警由警察判斷是否有其他死因,並依循警察指示的相驗流程進行,以避免日後申請理賠時產生爭議。
「病危自動離院」的親人往生後,家屬應如何處理?
對於病危自動離院的親人,家屬應在往生後立即報請衛生所進行行政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同時,也應通知親友及禮儀社,以便辦理後續的治喪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