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查緝逃逸移工獎金 苗警2聲押3交保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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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爆發官警集體詐領查緝逃逸移工獎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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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分駐所長等5名官警涉嫌將自首移工改以巡邏查獲名義詐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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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移工因不滿多繳罰金及機票費憤而檢舉,檢方指揮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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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陳姓所長、曾姓警員聲請羈押,另3警交保。
苗栗縣警察局爆發官警集體詐領查緝逃逸移工獎金案!陳姓分駐所長等5名官警,涉嫌將主動自首的逃逸移工到案後,改以巡邏查獲名義,詐領查緝獎金,再將移工送交移民署,但移工事後因不滿多繳罰金憤而檢舉。苗栗縣警局發現陳姓所長的查緝件數異常,向地檢署通報由檢方指揮偵辦。檢方26日發動搜索,偵訊後今天(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陳姓所長、曾姓警員聲請羈押,另3名警員分別以10萬和6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楊岳都(26日)指揮調查局中機組、警政署政風室和警察局督察室等單位,同步搜索陳姓分駐所長辦公室和4名警員等處所,並將5名官警帶回訊問。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2線2星陳姓所長和曾姓警員,另3名警員則分別以10萬元至6萬元交保。
據了解,陳姓所長疑似發現勞動部為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仲介及行蹤不明外勞,訂定每查獲1名逃逸移工2千元獎金。陳姓所長與1名女通譯勾結,誑騙有意自首的泰國籍逃逸移工,讓警方巡邏時輕鬆查獲。被騙的移工原以為自首可以降低罰款,不料卻被移送至移民署專勤隊的收容中心,才驚覺遭警方詐騙,事後還得繳納罰款且自行負擔返國機票,憤而向相關單位檢舉。
苗栗縣警局表示,先前發現陳姓所長等人很容易在巡邏查緝逃逸移工,查獲人數異常高,多方訪查懷疑可能涉嫌集體犯案,通報政風體系並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對於分駐所官警集體涉案,警方強調絕不護短,會配合檢方偵辦。(彭清仁報導)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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