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鄰長補助款還恐嚇攤商詐取租金 中檢起訴惡里長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里長高敏裕,被台中地檢署查獲,涉嫌找人頭詐領鄰長補助款,還向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如果攤商拒絕則頻繁報警取締開罰,更向區公所申請無償借用聯合活動中心,實際上卻轉租收錢,全案偵查終結,依貪污、詐欺等罪起訴,並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起訴指出,高敏裕自103年12月25日起擔任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里長,明知周姓里民等4人並無實際履行里辦公處相關職務意願,竟以掛名聘用及虛構由他人代為執行職務等方式,向台中市北區區公所虛偽陳報聘任,使不知情的承辦人員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名冊,並按月核發公費補助款。高敏裕再要求受聘人繳回半數款項,藉此詐得公費補助款共計22萬2000元。
此外,高敏裕憑藉里長職務及其對轄內事務之影響力,向轄內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且恫稱如不配合,即將指使警察每日到場開單取締。因業者拒絕交付財物而未得逞,高敏裕於是頻繁報警,並帶同員警前往攤商營業地點施壓及要求開罰,以此方式恐嚇業者交付財物。
高敏裕並以辦理「里長公益歌唱教學」的之虛偽名義,向區公所申請無償借用聯合活動中心,致公所陷於錯誤,免予收取場地租金3萬4320元及保證金2000元,因而詐取免繳相關費用之不法利益。高敏裕其後更擅自以每季4500元價格,將活動中心場地轉供私人教師使用,向該教師佯稱所收款項將全數捐作慈善用途,實則將所收取之1萬5000元據為己有。
中檢接獲檢舉,指派檢察官黃裕峯、賴謝銓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警政署保四總隊成立專案小組,蒐集相關不法事證後,於7月2日搜索高敏裕住處及里長辦公室等處。經檢察官偵訊後,認高敏裕涉嫌貪污重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認為,高敏裕身為地方基層里長,本應恪遵法令、廉潔自持,善盡服務里民之責,竟假借職務機會詐領公費補助款、強索轄內攤商財物,並以不實名義占用及轉租公有活動場所牟利,不僅侵害公費補助制度之正確性及公有資源之公平使用,更嚴重破壞地方自治廉政風氣及人民對公務員之信賴,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恐嚇取財未遂、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照片來源:翻攝高敏裕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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