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及議會宴客及疑似挪用公款案件,彰化地方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並移送彰化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8日凌晨辦妥交保手續後離開。

案件起因於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地區民代候選人,由於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也涉及案件,引發餐會是否與選舉輔選有關的質疑。彰化地檢署介入調查後,除追查餐會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也發現部分被告疑似以不實名目申領公款,再將款項挪作私人使用。

檢方指出,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並向彰化縣議會調閱相關資料。專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同時查扣相關文件及物證,進一步釐清餐會經費及相關公款的申領、使用情形。

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滅證,以及與共犯、證人串供之虞,認為具有羈押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等5人,涉及貪污、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及賄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其中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2人隨後移送彰化看守所。

至於同案的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法院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則被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同樣受到限制住居處分。

鄭汝芬18日凌晨完成交保程序後走出彰化地檢署,現場已有親友等候。她現身後隨即被親友圍住,有人詢問是否感到委屈,鄭汝芬在親友陪同下快步走向座車。面對媒體追問案件相關問題,她全程沒有進一步說明,只簡短說了一句「謝謝」,隨後搭車離去。

另外,謝典霖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檢方認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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