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竟趁火打劫!偷走火警民宅內數千元現金 移送法辦記一大過調職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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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歐姓警員在民宅火警現場執行勤務時,趁機竊取屋內數千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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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透過監視器發現員警行竊後報案,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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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員警已被移送法辦,並記一大過、調整服務單位,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相關組織:
文山第二分局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北報導】警察竟然趁火打劫! 台北市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一名歐姓員警,9月10日轄內發生民宅火警前往執行交管等勤務,竟在救災結束後發現屋內抽屉內有數千元現金,以為四下無人頓時鬼迷心竅拿走,不料當天屋主即從監視器內發現該警員行竊被報案。文山第二分局表示,全案火速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對該員祭出一大過處分、調整服務單位,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一名警員,涉嫌在發生火災民宅內偷竊現金,遭移送法辦並記大過調職。翻攝畫面
指了解,案發是9月10日凌晨4點多,文山區一處民宅廚房失火,不久火勢撲滅,警消人員隨後離開現場,歐姓警員在屋內沒有其他人的情況下行竊。文山第二分局得知後立即著手調查,晚間將現金歸還屋主並道歉,並且針對歐員進行究辦及懲處。據了解,歐姓警員現年30多歲,平時工作表現正常,對於他竟然做出趁火打劫行為感慨:「怎會這麼糊塗!」
文山第二分局表示,景美派出所員警於115年9月10日執行勤務中,趁隙竊取民眾財物。本分局獲報後,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主動釐清案情,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從嚴核予歐員一大過處分、調整服務單位、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文山第二分局指出,風紀良窳為警察工作之命脈;本分局秉持「警紀警辦」
、「毋枉毋縱」之立場,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自清自檢,並查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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