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賣三中」案落幕!馬英九無罪確定 蔡正元再判6個月定讞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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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被控賤賣黨產,纏訟近8年後,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馬英九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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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涉及中視、中影、中廣及舊中央黨部大樓出售,檢方指控造成國民黨損失逾7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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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包括張哲琛、汪海清、洪菱霙、洪信行等人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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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被判有罪的前立委蔡正元,因業務侵占罪判刑確定已入監服刑,另涉商業會計法部分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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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源於2003年廣電三法修正,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國民黨於2005年底推動出售「三中」股權。
纏訟近8年的「三中案」終於落幕!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涉嫌低價出售中視、中影、中廣及舊中央黨部大樓,導致國民黨損失逾72億元,一、二審均判無罪後,檢方持續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8日)駁回檢方上訴,馬英九無罪確定。
台北地檢署當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馬英九等人,認為相關交易涉及「賤賣黨產」,造成國民黨重大損害。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犯罪證據不足,一、二審均判馬英九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日判決駁回,全案正式定讞。
同案被告包括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以及前立委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等人,一、二審同樣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也遭最高法院駁回。
至於同案唯一被判有罪的蔡正元,涉及刑法業務侵占罪部分,二審判刑3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目前已入監服刑;另涉商業會計法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部分,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也經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回顧案件背景,2003年立法院三讀修正「廣電三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期限至2005年底。當時國民黨推動出售黨營事業華夏公司持有的中視、中廣、中影「三中」股權,由中國時報團隊接手,交易金額包含承接約53億元債務,總金額超過90億元。
2006年,時任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與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召開記者會,指控國民黨「賤賣三中」,質疑交易過程涉及脫產,並告發馬英九等人涉嫌背信、侵占。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歷經多年偵辦後,認定交易價格在鑑價合理範圍內,2014年以「查無不法」結案。
不過,2016年北檢接獲告發,指控蔡正元涉嫌侵吞中影約1.7億元資產,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後續也認為中影交易案存在疑點並提出告發,案件再度展開調查。
北檢於2018年起訴馬英九等6人,認定馬英九等人涉嫌透過華夏股權交易、中視、中影、中廣股權出售,以及舊中央黨部大樓出售等案件,造成國民黨損失逾72億元,並求法院從重量刑。不過歷經一、二審審理後,法院最終均認定馬英九等人無罪,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正式為「三中案」畫下句點。(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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