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80歲的戴老先生因身心障礙無法駕駛,平日由兒子開車接送就醫,因兩人設籍不同戶,一直以為無法申請使用牌照稅免稅。日前參加市府財稅局租稅宣導活動後才得知,只要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並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車籍地址或監理機關登記的住居所地址與身心障礙者戶籍相同,即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財稅局表示,此次放寬免稅規定,更符合現代家庭照顧型態,減輕身心障礙者家庭負擔,也讓租稅照顧更周全。

財稅局指出,市府整合財稅、社政及監理等機關資源,推動身心障礙者停車識別證與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一站式服務,民眾申辦停車識別證時即可同步申請免稅,免除往返不同機關奔波。這項服務推動至今,已協助逾1萬2千位身心障礙者完成免稅申請,展現有感便民服務成果。

財稅局提醒,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民眾,可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或所屬分局,由專人提供協助,共同打造友善、宜居的幸福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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