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追徵國民黨不當黨產接連敗訴,包括舊中央黨部、國發院土地及大孝大樓3案,合計追徵51.1億元,最終均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昨天(20日)質疑,法院對《黨產條例》採取過度限縮解釋,讓相關財產脫手後的利潤成為合法財產,恐使轉型正義核心價值淪為空殼。最高行政法院則發聲明回應,強調相關案件均依法審判,行政機關若不服判決應循體制內救濟。
 

黨展會追3案黨產 最終都敗訴

 
林峯正在「民主鞏固的轉型工程與歷史評價」學術研討會指出,舊中央黨部土地及建物原為國產,國民黨以「借地不還、先占後租、租後申購」方式取得後轉手獲利,黨產會追徵11.3億元,最終敗訴確定;國發院土地案中,黨產會主張葉家土地遭人持槍威脅出售,後來成為國民黨革實院,最後被轉賣給元利建設,追徵32億元同樣敗訴;另大孝大樓原為國宅用地,黨產會認定國民黨透過民眾服務社不當取得,追徵7.8億元也遭判敗訴。
 

遭質疑轉型正義淪空殼 最高行:失去尊重法治的素養

 
林峯正表示,《黨產條例》第4條將「不當取得財產」定義是「政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方式,使自己或其附隨組織取得之財產」,但最高行政法院卻對「已處分的不當黨產」增加須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的要件。他質疑,此一過度限縮解釋,嚴重背離釋字第793號所肯認的轉型正義核心價值,導致《黨產條例》的立法意旨淪為空殼。
 
最高行政法院則強調,相關案件均依法判決,行政機關應循體制內救濟,而非藉由學術研討會發表帶主觀色彩的批評,此舉失去尊重法治的基本素養,更嚴重破壞權力分立。(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