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現金、香菇賄選 秀林鄉村長候選人10萬交保
花蓮秀林鄉村長候選人涉嫌賄選遭起訴嗎?
花蓮縣秀林鄉一名周姓村長候選人及其妻子,涉嫌以每份1000至2000元不等現金,以及市價約100至200元的香菇作為賄選手段,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花蓮地檢署指揮警方於10月1日、2日搜索並拘提了周姓夫婦及其他證人共17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周姓候選人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以10萬元交保;其妻子也被諭令以10萬元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花蓮縣秀林鄉又爆賄選案,繼鄉長、鄉民代表陸續被查獲賄選案,秀林鄉某周姓村長候選人與妻子涉嫌以1到2000元現金,及香菇方式賄選,花蓮地檢署指揮警方將周男夫婦及證人等共17人拘提、通知到案,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周男,花蓮地院裁定以10萬元交保,周妻則被檢察官諭令10萬元交保。
花檢指出,檢察官林英正偵辦花蓮縣秀林鄉某村長周姓候選人及其王姓妻子等人涉嫌以現金1000元至2000元不等,及市價約100元至200元的香菇等方式賄 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
檢察官於10月1日、2日指揮花蓮縣警新城分局、吉安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5處執行搜索,並拘提、通知被告及證人 共計17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周男及王女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 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周男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交保10萬元;被告王女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10萬元;其餘被告均請回。
花檢強調,查察妨害選舉團隊已全面啟動,對於以任何形式介入選舉之不法行為,絕對「零容忍」。不管是傳統的現金買票、贈送禮品,或是變相的招待旅遊、餐飲等,執法團隊皆會嚴加查辦。
民眾若有發現任何疑似賄選或干擾選舉之不法情事,請踴躍提出檢舉,花檢定將嚴密保護檢舉人身分,與民眾攜手維護 乾淨、透明的民主選舉。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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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對周姓村長候選人有何聲請?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周姓候選人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因此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最終裁定以10萬元交保。
花蓮地檢署對於賄選行為有何態度?
花蓮地檢署強調,查察妨害選舉團隊已全面啟動,對於任何形式的賄選行為,包括現金買票、贈送禮品或變相招待等,都將採取「零容忍」態度嚴加查辦,並呼籲民眾踴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