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新聞記者 王萓蓁/高雄 報導】楠梓分局員警日前執行勤務時,眼尖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未料這一個違規,竟意外解開駕駛的通緝身分。

右昌派出所所長蔣人戎指出,員警於115年10月28日16時許,在楠梓區德中路與藍田路口盤查26歲林姓駕駛,經查渠因酒後駕車案件判決確定,卻未到案執行,遭屏東地檢署於同年4月發布通緝。林女沒想到下班途中因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引起警方注意,經確認身分無誤後當場逮捕,詢後解送通緝機關歸案。

楠梓分局呼籲,切勿心存僥倖、逃避司法責任,通緝身分不會因躲藏而消失,警方將持續依法執行勤務,違法者終將難逃法網。(相片來源/楠梓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