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逃兵案持續延燒,「閃兵二班」陳柏霖、謝坤達遭求刑2年8月,新北地院21日首度開庭,傳喚陳、謝到案說明,媒體詢問陳柏霖「是否認罪」,他則沒有回應,快步走進法院。

檢警調查,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在2010年至 2011年間,向藝人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小杰等 5 名公眾人物收取 10 萬至 30 萬元不等費用,教導他們申請變更體位複檢,找來槍手量測自費附掛的 24 小時血壓機,偽造中度或重度高血壓的複檢結果,使役男體位由「常備役」變更為「替代役」或「免役」。

檢察官認為,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小杰等 5 名公眾人物享有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備示範作用,卻蓄意規避兵役,嚴重背離社會期望,日前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2年8個月有期徒刑,以維護兵役制度公平性及國家安全。

新北地院21日開庭,首度傳喚陳柏霖和謝坤達到案,陳柏霖戴眼鏡、口罩,穿深藍色西裝現身,謝坤達則是黑衣黑帽,同樣戴眼鏡和口罩,而媒體詢問陳柏霖是否認罪,他則沒有回應,快步走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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