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小六男童撲倒猥褻!桃園女教師控公傷假卡關 教育局回應了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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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國小專任輔導女教師指控遭小六男童撲倒猥褻,事後身心受創,卻面臨公傷假申請卡關及考績可能被列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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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控訴校方處理消極,要求建立健全教師支持機制,並訴求公傷假判定應視實際狀況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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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育局說明已提供關懷與個案隔離,但女教師公傷假申請因就醫紀錄與事發時間有落差且資料不足,仍待補件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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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澄清,女教師曾撤回公傷假申請改請身心調適假與病假,後續補件資料顯示部分就醫紀錄時間早於事發日,因果關係待釐清。
桃園市某國小專任輔導女教師於去年(2025)底諮商小六男童時遭撲倒猥褻,事後承受重度創傷,卻因公傷假遭卡及考績恐被列丙等,出面控訴求助無門並訴求健全教師支持機制。桃園市教育局說明已第一時間提供關懷與個案隔離,並澄清女教師因就醫紀錄與事發時間有落差且資料不足,公傷假申請仍待補件釐清與依法審查。
被控消極處理 教育局還原處理經過
教育局說明,經釐清該起案件,學校在接到女教師通報後,便立刻按規定辦理校安通報,並向其說明性別事件的申請流程,但當時女教師並未提出調查申請。若後續有調查需求,仍可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提出,校方應按規定提供所需的保護手段與相關支援。
針對個案輔導,教育局解釋,事件爆發後,由於校長與輔導主任皆為男性,學校考量本案屬於性別事件,由女性幹部進行關懷與聯繫更為妥當,因而委由學務主任於第一時間主動關心並了解女教師的需求。事發次日學校即開展個案隔離機制,免除該教師對涉案學生的個案管理及輔導職責,以降低對其履職的衝擊。
然而當時女教師表示暫時不需要校方給予額外協助,學校基於尊重大眾意願與隱私考量,才未繼續主動介入。未來若有心理輔導、法律諮詢或其他支持需求,女教師皆可向學校提出了申請,學校將協助對接教師支持方案與相關資源。
遭學生撲倒、下體頂撞後女教師發聲了
根據女教師的指控,該案發生於去年12月中旬的學校輔導諮商室內,當時她正與該名小六男生進行一對一輔導,男童卻突然猛力將她撲倒在地並重壓在她身上,甚至用下體連續頂撞數次。女教師雖然身高比對方高出一個頭,但因男童身材魁梧且力量極大,讓她在無比恐懼中接連斥責「老師被壓得很痛!」三、四次後,男童才站起身來。女教師隨後奔下樓向輔導主任陳報並緊急通報學務處,正式啟動性平機制。
女教師事後提出質疑,倘若師生角色對調,是教師對學生行使強制猥褻,教師早已遭受極其嚴厲的懲處。然而今天換成女教師成為被害人,校方的處理態度卻是要教師獨自啃噬痛苦。倘若連已完成性平通報、司法裁定、精神科診斷且持續留醫治療的案件,都難以被認定為公傷,其他罹患心理創傷的教師,又該如何證明自己確實受傷?因此她訴求教師公傷假的判定應視實際狀況彈性調整,且教育主管機關應建立「教師遭受學生性平事件後的支持機制」,擬定具體措施以保障專輔教師進行晤談時的人身安全。
官方曝公傷假未認定關鍵
針對公傷假爭議,教育局強調,女教師曾在去年12月提出公傷假申請,但因未符合學校的公傷假申請作業規範,且所附醫療證明文件不足以作為審查依據,在校方說明規定與程序後,女教師便自行撤回申請,改請身心調適假與病假。直到今年5月女教師向教育局陳情,希望將假別改回公傷假認定,教育局隨即協調校方提供補辦機會,並請學校再次向其說明程序與應附文件,且於同日聯繫女教師請其補齊資料重新申請。
不過,在女教師提出補件申請後,經校方檢視資料發現,該事件發生於去年12月19日,但陳報的就醫紀錄時間卻落在2024年4月至今年5月之間,部分診斷時間甚至早於事發當日,相關醫療事實與本案的因果關聯性仍有待釐清,後續將依據相關法令規範持續辦理。(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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